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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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4 来源:机关纪委 阅读次数:【字体: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纪发﹝2021﹞5号)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2021年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直工文﹝2021﹞〕21号)要求,省残联将在9月份开展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8月底启动,9月活动全面展开,10月上旬活动总结。

二、活动主题

创清廉湖北  树新风正气

三、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部署安排,聚焦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聚焦推进清廉湖北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安排,重点组织开展五项活动。

(一)深入开展“纪法同行”集中学习活动

1.聚焦主题“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党组中心组引领学、支部深入学、读书交流学、征文体会学等方式,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在学习中提高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

2.领导带头“讲”。9月上旬,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活动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中旬,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所分管处室(单位)讲一次廉政党课,下旬,各支部书记给所在支部党员讲廉政微党课。

3.创新载体“宣”。结合省残联廉政文化建设长廊,设置廉政文化警示标牌标语,定期推送廉政短语,制作廉政“口袋书”,利用电子屏显示屏、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渠道、多平台、多形式进行宣传,推动纪法教育入脑入心。

(二)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共建共享活动

4.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围绕《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1号)和《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鄂直工发﹝2021﹞12号)贯彻落实,深入宣传清廉机关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具体部署。机关纪委将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5.创作宣传优秀清廉文化作品。组织全会党员干部深入挖掘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的清廉元素,开展廉政微视频、微动漫、微讲堂、廉政书画等廉政作品创作。机关纪委将开辟“清廉机关建设”专栏,设置 “宣教月”活动专题,集中宣传展示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清廉创建的经验做法与成效。

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征文活动。各个支部要围绕会领导的授课,以及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参观廉政书画展等活动撰写心得体会,每个支部完成2—3篇党风廉政建设征文。

(三)做实做细“镜鉴自省”警示教育活动

7.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陈列馆和八七会址等,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党员干部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强化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明底线的意识。

8.开展典型案例深度剖析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省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活动,深度剖析典型案例原因,汲取深刻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提高履职责任。

9.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9月下旬,机关纪委和人事处组织2020年以来新入职、新任职、新晋级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集中廉政谈话,帮助党员干部系好“新扣子”,督促依法、公正、廉洁用权。

10.组织参观“清风颂”廉政书画展活动。根据省纪委和省直机关纪工委安排部署,机关纪委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开通省图书馆线上线下展示平台,组织参观省直机关第七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

(四)创新开展“清廉有为”作风提升活动

11.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活动,大力宣传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干成事。

12.持续开展“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通过个人自荐、同事互荐、组织推荐等方式,选树一批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典型,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务实工作作风,树立正确政绩观,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凝聚奋进力量。

13.激励担当作为。广泛宣传党组、纪检监察组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有效做法,积极稳妥为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行为,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和鲜明中的。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和教育帮扶跟踪,促进从“有错”变“有为”。

(五)扎实开展“廉洁好家风”宣传创建活动

14.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9月上旬,机关纪委在全会开展“树清廉家风 创廉洁家庭”活动,将“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纳入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中,发挥典型引领带头作用,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

15.开展深化家庭助廉活动。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及其配偶,采取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观看廉政影视作品、赠送廉政书籍、支部党员家访等方式,引导干部配偶当好“廉管家”,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16.开展“廉洁家风家训”征集活动。深入挖掘家规家训背后的廉洁家风故事,引导党员干部从严治家、廉洁齐家,推动“宣教月”活动走深走实。

四、时间安排

1.8月底前,拟制《2021年省残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2.9月1日开始,各项活动全面展开。

3.9月2日,启动“寻我身边廉政典型”活动。

4.9月上旬,动员部署全会“宣教月”活动,暨党组书记、理事长夏亚灵讲廉政党课。

5.9月8日,机关纪委组织开展“廉洁家风家训”征集活动。

6.9月中旬,组织参观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陈列馆、八七会址、第七届廉政书画展等活动。  

7.9月中旬,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

8.9月中旬,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

9.9月中旬,会领导为所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

10.9月28日,组织2020年以来新入职、新任职、新晋级的科级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

11.9月下旬,各支部书记给所在支部党员讲廉政微党课。

12.10月上旬,总结上报“宣教月”活动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党组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体责任,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活动,当好领导者、推动者、示范者。其他会领导及各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宣传、注重实效。聚焦活动主题主线,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让宣传教育活动接地气、聚人气,增强传播力,不断放大“宣教月”活动效应。

(三)务求实际、强化监督。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严格按照“宣教月”活动方案,务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活动落实见效。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检查,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