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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争做深化改革先锋 大力推进残联组织建设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10 来源:蕲春县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字体:

蕲春县位于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全县总人口103万,有残疾人8.1万、占7.86%。在实施精准扶贫前,蕲春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残疾人工作困难较大。2019年以来,在全国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中,坚持先行先试,优化创新举措,实现了“三个率先”,即率先将残联改革纳入县深改委改革“大盘子”一并推进,率先规范构建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体系,率先设置县级政府残工委办专职副主任职位。中国残联理事长周长奎、副理事长相自成先后到蕲春调研时,对我县残疾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我县先后被评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一、政治站位高,领导重视支持,是残联改革能顺利推进的前提

2019年6月,蕲春县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单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为这既是一份光荣,又是一份责任,干就要干好,不仅要呈现“蕲春智慧”,更要体现“蕲春担当”,为基层残联改革探路破冰,拿出具体举措,出台“蕲春方案”。一是迅速组建残联组织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下,成立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担任组长,组织部、改革办、编办、财政局、残联等12家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残联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专班推进残联改革工作落实。二是率先把残联改革纳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会议,专题研究残联改革工作,审议残联改革的“一揽子”方案措施。三是高规格地以县委深改委名义下发文件,出台残联改革试点方案。四是全力全速高位推进,召开由县“四大家”领导、乡镇和县直主职参加的全县残联改革推进会,全面启动残联改革工作。至2019年底,我县残联改革全面完成。

二、政治执行力强,各部门支持配合,是残联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

在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推动下,组织、编办、财政和乡镇党委等单位支持配合,理顺、规范县、乡级残联和村残协的三级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组织、人员、经费“三保障”。

(一)理顺县残联机构、编制管理。县残联为正科级群团组织,核定常规领导职数为一正两副,新增1名副理事长职数;新设挂职副理事长1名;新设残工委办专职副主任1名。县残联内设机构在办公室、康复部、教就部的基础上,新增权益保障部。机关核定行政编制8个、直属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个。

(二)规范设立乡镇残联。在全县15个乡镇成立残联,根据各乡镇党委选拔推荐,经县委组织部门审查考核,确定15名乡镇残联理事长,并正式发文任命。各乡镇政府调剂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以钱养事等用人名额15名,为乡镇残联各配任1名专(兼)职委员。

(三)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全县578个村(社区)成立残协,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兼任残协主席,每个村(社区)残协至少选聘1名专(兼)职委员,负责本村(社区)残疾人日常工作。村(社区)每年补贴残协0.6—1.2万元经费不等,对专职委员采取误工记工的方式落实薪酬。

(四)建立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按照章程和改革方案要求,县残联成立五个专门协会,并提出“六有”达标要求。县残联每年拿出15万元资金,支持专门协会开展工作。重点培育2个助残社会组织,推动助残志愿服务常态化。今年8月,县青年助残志愿者协会与县工商联一起,动员企业爱心人士捐助县特校残疾孩子14台教室空调、2万元现金,总价值达8万余元,广泛汇聚了社会力量扶残助残。

三、改革促发展,全社会共同发力,是残疾人事业取得进步的根本原因

残联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党对残联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了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促进残疾人工作者作风转变。我县彭思镇余凉村、漕河镇枫树林社区成立村(社区)残协后,积极打造服务残疾人的综合平台——残疾人“阳光之家”,集残疾人康复服务、教育培训、心理辅导、文化娱乐和庇护性就业为一体,为残疾人参与和融入社会做了有益的尝试。残联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各自职责,为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外部条件。我县人社局主动服务残疾人就业,邀请县内企业参加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每年有10多名残疾人实现就业。残联改革进一步密切了残联组织与广大残疾人群众的联系。县肢协主席汪昭亮主动履责,发挥法人治理作用,广泛联系肢残人群众,经常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肢残人创业就业提供政策宣传、岗位信息、维权等服务,成为残疾人工作的有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