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理论交流 >> 正文

郧阳区残联扎实开展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10 来源:郧阳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郧阳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央、省、市综治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贯彻省综治委领导讲话和重要批示,结合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于2013年6月3日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郧县精神病人治疗管理暂行办发>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的主体,公安、财政、民政、卫生、综合执法、人社、司法、残联等部门的职责。

经过这些年的实践探索,对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综治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提出了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的工作模式,精神病人参与社会、融入社会程度显著提高,肇事肇祸的事件很少发生或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13年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将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办公室放在区残联,这既是对区残联的厚爱和期望,又是对精神病人弱势群体的关照,区残联搞好精神病人治疗管控工作既是自己份内的职责,因为精神残疾人是残疾人的其中一个残疾类别,更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崇高事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一、精神病人筛查随访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初,区综治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治疗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郧综办字〔2013〕2号)文件,组织各乡镇(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村(社区)干部、民警、精防人员、治保主任、网格员等力量,组成专班,采取查阅档案、登记台账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辖区的精神病患者逐一核对、回访。坚持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共排查掌握精神病患者783人,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252人。这项摸排、随访工作实行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一年开展四次,对重点患者随时采取防范措施,加强管理或送院救治。目前全区综治网站列入特殊人群板块的精神病患者为1290人,这些患者均列为救助帮扶、跟踪随访、治疗稳控、责任一体化管理视线范围。

二、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和住院治疗救助情况

实行精神病患者分类救治办法,对于轻型精神病患者,经申请每年可到区中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免费领取500元的精神控制性药品,由监护人督促其服用;重型精神病患者经申请每年可到定点医疗机构(十堰市红十字医院或郧阳区中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进行住院治疗救助,费用经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保核销后,区民政部门对准定点治疗机构支付患者住院期间病中大病救助(解决患者自付费用的55%),剩余费用由区残联对准定点医疗机构给予治疗费用救助。患者在医院治疗疗程期间(3个月内),只需每月支付300元的生活费用,年度内再次发病的,经审核属实,可申请再次住院。对于有严重倾向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之前有肇事肇祸的行为或重大案件),需要常年住院治疗的,由所在乡镇综治办单独作为个案申报,经区综治办批准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长期住院治疗救助。对突发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由公安部门出具出警证明,可以先行住院治疗,然后再补办治疗救助手续。

2014、2015、2016年度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人数分别为181人、238人、240人,2017年度截止7月20日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人数为244人。2014至2016年度重型精神病患者住院人数分别为305人、432人、352人,2017年度截止7月20日住院233人。2014年至2016年分别支出精防基金63万元、70万元、61万元。

三、成立了领导小组,精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013年郧阳区成立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公示了精神病患者服药或住院治疗救助程序。

救助经费反面,区财政从2013年开始每年预算专项经费50万元,滚动使用,从今年开始精神病防治救治经费预算追加到80万元,且不足部分财政年终兜底保障。区民政、卫生、残联对口向上争取一定项目资金建立精神病康复基金,由区残联(区精神康复办公室)负责管理,实报实销,滚动流转。

四、强化包保责任,签订监护协议,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对轻度精神病患者,除免费服药救助外,由家属及村镇干部共同落实帮扶看护措施;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入院治疗;其中家庭有管控能力的,由家属或监护人管控;对无监护人的,由村、组落实专人管控。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对重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一明确包保稳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风险等级在3至5级的精神病患者签订监护协议,落实“以奖代补”政策,今年区财政已预算60多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目前已委托十堰市红十字会医院对精神病人风险等级评定,对年度内不发生肇事肇祸才可以领取每月200元的监护费用,确保有人监管、监管有钱、监管有责。

五、精神病患者社会救助和精准脱贫

一是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优先纳入低保和大病救助范围,特殊情况可以随时申请临时救助。区综治委明确下文要求各乡镇将重度精神病患者在低保动态调整时必须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是残联对低保精神残疾人落实每月50元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对一级、二级重度精神残疾人每月落实100元的残疾人护理补贴,若其既是低保,又是一级或二级的重度精神残疾人,每月可享受150元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

(董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