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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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鄂残联办函〔2022〕18号

发布时间:2022-12-06 来源: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字体: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各残疾人专门协会:

  现将《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活动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3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残联、各残疾人专门协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和发展冰雪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民健身、体育强国、健康中国”三大战略要求,将举办冰雪季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实践,要高度重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给予经费保障,为基层残疾人创造更多走出家门、康复健身、相互交流、展示自我的机会。

  (二)各地要积极推广残疾人冰雪(仿冰仿雪)项目、要积极组织残疾人体育爱好者和各类残疾人机构举办残疾人冰雪(仿冰仿雪)赛事,开展残疾人大众冰雪活动,以及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区域特点的特色活动。各残疾人专门协会要结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冰雪活动。

  (三)各地要按照国家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与各方面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综合管理,确保第七届冰雪季各项活动顺利安全精彩。

  (四)活动结束后,各地残联要对第七届冰雪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活动总结应如实全面反映活动主要内容、活动参与面和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建议意见等。于2023年4月7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新闻材料、录像、照片等活动资料报送省残联宣文处。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会

  2022年12月2日

 

  (联系人:田李莲,027—87363296,1017621969@qq.com)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第七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各残疾人专门协会: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北京冬奥精神,鼓励和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冬季康复健身体育活动,进一步推广普及残疾人大众冰雪运动,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定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以下简称第七届冰雪季)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各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体育组织,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

  四、主题口号

  “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发展残疾人大众冰雪运动”

  各地可根据本届冰雪季活动主题,结合本地特色自行提出特点鲜明、易于传播的宣传口号。

  五、活动内容

  (一)推广残疾人冰雪运动项目。

  1.冰壶项目。

  2.冰球项目。

  3.旱地滑雪项目。

  4.旱地冰壶项目。

  5.迷你滑雪项目。

  6.创新残疾人冰雪运动项目。

  (二)开展残疾人大众冰雪活动。

  1.线上互动活动。

  (1)举办线上残疾人冰雪运动知识竞赛、书画展、摄影、装备展等文化活动。

  (2)提供线上冬季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知识和技能等体育服务。

  2.线下融合活动。

  组织开展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基层残疾人冰雪嘉年华、趣味运动会、小型体育比赛、赏冰嬉雪等易于家庭、社区、学校、机构等参加的残疾人大众冰雪融合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各机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和发展冰雪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民健身、体育强国、健康中国”三大战略要求,将举办第七届冰雪季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实践,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策划、严格管理、推动实施,为基层残疾人创造更多走出家门、康复健身、相互交流、展示自我的机会。

  1.河北省残联。要融汇凝结冬奥精神、新时代精神、自强不息精神,充分展示区域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突出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理念,彰显广大残疾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气魄,着力打造“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活动”品牌,举办全国启动活动,并举办创新残疾人冰雪运动项目推广活动。

  2.北京市残联。要充分利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宝贵遗产,进一步弘扬北京冬奥精神,积极宣传冬残奥文化,彰显我国新时代残疾人运动员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传播爱国、团结、进取的正能量,举办冬残奥主场活动,并举办全国残疾人冰壶项目推广活动。

  3.黑龙江省残联。要深入挖掘我国北方地区冰雪资源的丰富价值,进一步推广普及冬残奥、冬聋奥、冬特奥及残疾人大众冰雪运动项目,鼓励和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冬季康复健身,积极打造我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品牌,举办北方区主场活动,并举办全国残疾人冰球项目、迷你滑雪项目推广活动。

  4.浙江省残联。要进一步推广普及残疾人大众仿冰仿雪运动项目,鼓励和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冬季康复健身,积极打造我国残疾人仿冰仿雪运动品牌,举办南方区主场活动,并举办全国残疾人旱地冰壶项目推广活动。

  5.广东省残联。要推广适合残疾人青少年参与、特教学校开展的冰雪或仿冰仿雪大众体育项目,组织举办项目推广冬令营和寒假赛事活动,发现并培养残疾人冰雪运动后备人才,举办青少年主场活动,并举办全国残疾人青少年暨特教学校旱地滑雪推广活动。

  6.各残疾人专门协会。要结合本类别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策划、组织、举办适合本类别残疾人及其亲友共同参与的大众冰雪融合全国特色活动。

  7.其他各省级残联。要积极推广残疾人冰雪(仿冰仿雪)项目、举办残疾人冰雪(仿冰仿雪)赛事,开展残疾人大众冰雪活动(必选内容),以及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区域特点的全国特色活动,要积极组织残疾人体育爱好者和各类残疾人机构报名参加全国性活动。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要为各项全国活动举办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撑,并利用自身资源组织开展第七届冰雪季相关活动。

  (三)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要制定活动整体宣传工作方案,调动和统筹媒体资源进行深入跟踪宣传报道,要在各类媒体推广宣传第七届冰雪季,做好活动新闻材料、录像、照片等活动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将有关情况形成报告,并制作第七届冰雪季宣传光盘。

  (四)各地、各单位、各机构要按照国家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与各方面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综合管理,确保第七届冰雪季各项活动顺利安全精彩。

  七、材料报送

  (一)各地、各单位、各机构请于2022年11月25日之前将活动方案报送中国残联。活动方案应包含开展时间、地点、开展内容、组织形式、人员规模、疫情防控、安全应急预案和经费预算等。中国残联将依据各地、各单位、各机构上报的活动方案,按照承担重大活动任务和组织工作突出的原则,予以部分单位适当的经费支持。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开展活动费用自行列支。

  (二)总结报送。活动结束后,各省级残联、各残疾人专门协会要对第七届冰雪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新闻材料、录像、照片等活动资料报送中国残联。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将总结于2023年4月底前报送中国残联。活动总结应如实全面反映活动主要内容、活动参与面和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建议意见等。

  (三)报送方式。方案和总结材料报送可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并注明报送人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残联体育部,邱志毅

  电话:010-66580285

  邮箱:qiuzhiyi@cdpf.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