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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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三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6 来源:教就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市、州、县残联:

现将《湖北省“十三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16日



湖北省“十三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要求,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从彩票公益金中设立专项,继续实施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为顺利实施《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湖北省“十三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计划5年内为我省3233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入园率、巩固率,推进我省学前特殊教育加快发展。

二、项目地区和机构

项目地区应为政府、教育部门和残联重视,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基础条件较好,具有按计划执行项目能力的市(州)和县(市、区)。项目机构为学前教育机构,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办学资质,管理较规范,总体办学(园)水平较高;校(园)长和教师群体应为有爱心、有责任心、工作能力较强的骨干;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应达到一定规模。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项目地区学前教育机构(含全日制特教学校学前班、全日制普通幼儿园、全日制特殊幼儿园)中接受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

资助对象年龄不超过10周岁。

四、资金使用范围和资助标准

本项目所设助学资金专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补助费。助学专款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挪用于非学前教育阶段,不得用于项目工作经费开支,不得与其它项目资金混合使用。

资助标准原则上每年每人次平均资助3000元,每名残疾儿童最多可连续资助三年,各地可根据当地全托、日托费用及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按2000-4000元标准分档,确定本地相应资助标准,但不得变更所分配的资助人数。

五、资助对象确认办法

项目地区残联根据省级残联分配任务数,摸查核实在当地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并按照公开公正、低保优先的原则与学前教育机构共同确定资助对象。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见附表)。

六、资金拨付

(一)省残联按照中国残联下达的年度任务数分配落实到各项目地区和项目执行机构,同时向省财政厅申请拨付财政部根据中国残联申请下达到我省的补贴经费。

(二) 财政厅根据省级残联申请,将项目资金下达项目地区财政部门,各地财政部门拨付至同级残联,各地残联拨付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所在学前教育机构。

(三)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中央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建议函在接到省财政厅预算指标下达通知后一个月内印发项目地区和机构。

七、数据审核录入

为了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便于社会监督,中国残联建立了项目数据库。年度项目数据录入工作应于当年12月15日前完成。(网址:http://stats.cdpf.org.cn/,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职责分工

(一)省级残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助任务数和资金分配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指导、检查各地项目执行进度、效益,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汇总统计数据资料。

(二)市(州)及县(市、区)残联负责核实在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商教育部门共同做好学前教育机构和资助儿童的审核。

(三) 学前教育机构建立受助残疾儿童个人教育档案,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见附表),使用管理好助学金。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残联一定要以高度责任感,切实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有条件的地方落实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扩大资助学前贫困残疾儿童的数量。

(二)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项目学校确定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中央助学专款要专款专用、按时到位,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校(园)要单列科目,核算彩票公益金的支出。助学专款的使用情况要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对资金管理不善,未按计划完成资助任务的单位将调减或不再安排下学年中央助学专款。

(三)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项目地区残联、项目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积累、存档工作。受助残疾儿童资料要及时录入数据库。

(四)积极开展社会动员与宣传。项目地区残联、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印刷品、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助学项目的意义和作用、项目工作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使全社会了解和关注残疾人教育,使项目校(园)、教师,特别是每名受助儿童和家长了解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申请办法,知道资助标准与支出项目等,使扶残助学深入人心。各级残联要以项目工作为契机,争取政府重视,并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多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加快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

(五) 加强指导,定期总结检查。各项目实施地区和单位既要重视项目实施结果,也要重视项目工作过程,要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抓好典型、推广经验。并按学年认真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年度执行报告”上报省残联教就处。

附件: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