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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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运用大数据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工作的通知

鄂残联办发〔2017〕9号

发布时间:2017-05-25 来源:教就处 阅读次数:【字体:

各市、州、县残联:

为认真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17〕37号)精神,推动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惠及残疾人相关政策落实,助力打赢残疾人精准扶贫攻坚战,经省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运用大数据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7年5月开始,主要针对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发现问题,综合分析,及时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并在系统内追责问责,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准及时规范落实。

二、检查事项

(一)总体数据情况。检查核准各地申报两项补贴补贴对象人数和补贴金额预算下达情况,实际发放每项补贴人数和资金;退出和新增补贴对象人数和补贴金额情况。所有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4月。

(二)宣传发动和政策解读情况。检查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是否按照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政策宣传解读是否层层落实到乡镇、村(社区)覆盖所有残疾人。

(三)申报、审核情况。检查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程序是否规范,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审核程序是否到位,审核是否及时;档案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四)补贴对象和标准把关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补贴对象范围执行,是否存在随意扩大或缩小补贴范围;是否落实制度衔接要求,严格审定申请人择高享受或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范围,是否存在违规享受补贴问题;补贴对象残疾人花名册是否齐全,是否录入当地电脑数据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低保户资格审查是否准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残疾人证是否属实,是否存在残疾等级与其残疾程度不符现象;是否对补贴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核查清理死亡、外迁等情况的补贴对象和及时审核落实新增申请对象。

(五)补贴资金落实情况。检查补贴标准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降低补贴标准问题;补贴资金发放方式是否合规,资金发放是否及时;是否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和督办核查制度,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六)工作督办落实情况。是否开展了工作督查,是否按时向省残联上报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季度统计报表;残联干部工作作风是否存在问题,是否认真对待、及时受理残疾人及其家属投诉建议等。

(七)存在的其他问题。检查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过程中各地财政是否安排了工作经费,还存在其他什么困难和问题。

三、方法步骤

自查工作于5月下旬开始,7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下旬)。

各市州、县残联要及时召开动员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阶段:比对核查(6月中旬前)。

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对以上列举的检查事项逐项进行自查。各市州残联要及时进行监督抽查,必要时联合市级民政、财政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各市、州、县要认真组织填报《湖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自查统计表》(附件),由市州残联汇总连同县(市区)报表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于6月15日前上报省残联。

第三阶段:分析总结(6月下旬)。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各地要将自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6月底前上报省残联开展运用大数据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残联教就处)。   

第四阶段:整改追责(7月)。

各市、州、县残联要根据自查情况,对存在的工作作风、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履职尽责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深入整改。对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系统内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残联要切实认识到此次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担起责任,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残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分管副理事长主抓大数据检查工作,落实专人专班,强力推进。同时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数据收集、比对核查、整改问责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各市、州、县残联要进一步加大两项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残疾人对两项补贴制度的知晓率,扩大工作覆盖面。要通过乡镇、村(社区)依托各种平台,将“两项补贴”制度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上下联动,及时报送情况。各市、州、县残联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检查事项及相关表格填报要求,做好数据收集整理和检查事项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各市州残联要不误点不漏项,按照方法步骤确定的四个阶段分阶段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及时报送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和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办检查,促进整改完善。各市、州、县残联要组织人员加强督办,对监督检查情况及时进行现场督办。省残联也将争取省政府办组织省民政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并接受投诉举报。对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将通报各地各级党委政府严肃追责问责。通过督办和问责促进问题整改和政策落实,促进解决发生在残疾人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残联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确保残疾人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落实。

联系人:范佳乐 027-87277256,邮箱:hbcljjc@126.com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