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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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集中开展残疾人康复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来源:康复处 阅读次数:【字体: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

近日,江西南昌某康复机构虐童事件的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为此,中国残联下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残疾人康复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残联对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开展集中排查,现将此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及时开展辖区内残疾人康复机构的排查。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达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落实整改事项。

二、防微杜渐,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各级残联要敦促各定点机构采取多种教育形式,积极引导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发扬“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关心爱护残疾人,耐心做好康复服务,尽最大努力恢复或补偿残疾人功能,早日让他们融入社会生活。有条件的机构应安装监控系统,开展亲子同训,定期举办家长开放日,主动与残疾儿童家长或残疾人亲属联系,取得支持、信任与配合。

各级残联干部要适应现代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加强对信息发布、舆情应对方面的能力培养。

三、健全制度,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管理

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和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安全管理直接相关的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安全、物品安全、保卫安全等建立日常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残联要与辖区内定点残疾人康复机构签订责任书,机构负责人与内部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切实开展对定点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各级残联要督促定点机构建立常态化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机制、通报机制及社会监督机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机构评估内容。对排查中发现不适宜继续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机构,要立即终止定点资格,妥善安置服务对象;对于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机构,承担精准康复服务任务和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地收到通知后立即安排开展辖区内残疾人康复机构的排查工作,各市(州)残联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排查报告报省残联。

2.各地排查报告要说明开展排查工作的时间、参与部门、排查方式,排查机构名单,排查基本情况和结果,对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开展了相关宣传报道的地方,请将相关资料与排查报告一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省残联康复处崔敏 027-87300732)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