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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来源:康复处 阅读次数:【字体: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

现将《全省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2月6日


全省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

一、目的

到2016年,随着残疾人康复服务事业的发展,我省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和承担省级康复服务任务的定点康复机构内的在岗专业人员已经达到1926人。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为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国残联的部署,“十三五”时期将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开展实名制培训。

至2020年,力争实现全省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以下称“实名制培训”)全覆盖,规范培训康复专业人员2000人左右。

以实施实名制培训为基础,培育建立康复骨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健全康复人才培训网络和管理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康复专业人才在岗培训工作机制。

二、主要步骤

(一)开展摸底调查,全员信息入库。

1.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对本地康复机构在岗专业人才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将数据统一录入《全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数据库》(http://kfrc.cdpf.org.cn/login.jsp),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对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

2.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负责全省辅助器具口的调查与数据入库。

(二)制定培训计划,下达培训任务。

1.省残联康复处汇总、分析各地康复专业人才培训需求,结合康复工作实际需要,参考国家级实名制培训计划和目录,制定全省实名制培训年度计划。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参考国家级实名制培训计划和目录及相关要求,制定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人才的培训计划。

2.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可以参考国家级实名制培训计划和目录和省级实名制培训计划,根据本地的实际与需要,制定培训计划。

(三)实施全员培训

1.中国残联举办的培训班,省残联根据国家级实名制培训计划和目录、中国残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培训工作情况,安排有关康复机构派人参加。

2.省残联康复处、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时,要按照中国残联的相关要求进行。

3.承担国家级实名制培训任务的机构,根据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安排的培训项目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考核要求,报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审批后,负责做好招生、教学及生活服务等工作,保障师资、场地、设施等条件。

4.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制定有培训计划和目录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以及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组织好培训工作。

(四)做好数据统计,强化信息管理。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负责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参与国家级实名制培训和省级开展实名制培训以及本地开展实名制培训的数据录入全国康复人才数据库。省残联康复处和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于12月15日前对各地录入的数据进行复核,并对全省实名制培训情况进行分析,便于制定下一年度培训计划。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培训网络。

1.省残联根据中国残联《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管理本省实名制培训工作,负责制定本省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落实省级实名制培训经费;开展督导检查;对地方实名制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报送。

省残联康复处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可请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和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给予支持、协助。

2.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具体组织开展本地实名制培训工作,掌握并上报本地培训需求;制定、发布本地实名制培训计划、培训目录;健全本地培训网络,完善师资队伍;筹措、保障本地实名制培训工作经费;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报送。

四、经费安排

(一)省级经费。

省残联每年安排适当经费,用于康复专业人才省级实名制培训项目。

(二)地方经费。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负责协调本地财政部门,为本地实名制培训提供经费保障。

(三)严格经费管理。

省残联康复处、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及各级培训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按规定范围和预算计划管理、使用培训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要高度重视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实名制培训工作的部署、实施;要按照统一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实名制培训工作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名制培训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严密组织实施。

省残联康复处、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各相关康复机构、各市级残联要加强本领域、本地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确保“十三五”期间将全部残联系统在岗康复专业人员统一纳入实名制培训;要以实名制培训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各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的培养、选拔,逐步健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康复专业人才队伍。

(三)加强检查指导。

省残联、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应定期开展实名制培训工作的检查、指导,通报实名制培训进展情况。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要加强对本地实名制培训工作的自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努力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