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温暖行动”的通知
鄂残联办函〔2017〕1号
发布时间:2017-01-24 来源:组联处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有关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残联:
正值隆冬时节,我省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急需要得到帮扶。为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我省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积极凝聚全社会助残力量,省残联决定在全省开展以助困、助医、助学、助行、助业为主要内容的“温暖行动”志愿助残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温暖行动”以“助残圆梦﹒共享阳光”为主题,聚焦残疾人小目标、微心愿,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残疾人,更加关注残疾人生存与发展状况,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助残惠残政策,合力纾解残疾人现实困难,助力广大残疾人顺利安全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至3月。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惠残政策。各地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以及为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重大惠残举措作为志愿助残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首要任务。要通过宣传、座谈、走访、慰问等形式,深入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服务机构、特教学校,大张旗鼓地宣传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取得的新成就和“十三五”规划远景,让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真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宏伟蓝图,激发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自强不息回报社会的高度热情。
(二)切实关注民生改善。各级残联要组织指导助残志愿者组织深入社区、深入家庭,了解和掌握近年来党和政府制定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保住房、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一系列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在走访慰问过程中,对落实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总结经验,加以宣传推广;对落实政策还存在问题、难度较大的地方,要主动协调有关方面尽快落实,积极推进国家民生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对残疾人的全覆盖以及重点倾斜,让广大残疾人更充分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开展需求摸底调查。深入开展困难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调查,通过志愿者及相关公益机构等渠道,反映和呼吁社会各界重视解决残疾人的实际问题。各地要结合学校学生放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3.5学雷锋”等时机,积极推动巾帼助残、红领巾助残和青年志愿者等“阳光助残”行动,不断深化“邻里守望”工作有效落实。要积极指导志愿者组织为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全面细致掌握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状况、致残原因、困难程度和具体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策实。要优化帮扶措施,按照一户一策、一人一法的要求制定帮扶计划,精准对接,常态服务,确保实效。
(四)倾力开展扶贫帮困。要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开展助困、助医、助学、助行、助业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发挥助残志愿者在扶贫攻坚中的策应作用,更加重视农村志愿助残工作,着力教育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农村贫困残疾人,针对残疾人普遍关心的医疗康复、教育就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为他们提供物资帮助、智力支持、创业援助、政策引导、权益维护等服务,助力残疾人加快脱贫奔小康进程。
(五)丰富服务活动载体。为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志愿服务在家庭。各地要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社区,放在残疾人家庭。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助残帮扶站点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走进千家万户,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各级残联机关要发挥引领作用,组织干部职工主动结对帮扶困难残疾人,与他们面对面、心贴心、零距离地交流,带动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不断壮大公益助残队伍。要充分利用各类助残机构、公益组织、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等优势,为寻求帮助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要广泛动员各部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筹集残疾人急需的生活用品,以行动传递爱心、用真情温暖人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生活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志愿助残“温暖行动”纳入工作日程之中抓好落实。要针对当地贫困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制定具体行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不同系统的公益资源,努力形成志愿助残的合力,让广大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突出重点。要坚持“为残疾人办件事”的方针,突出残疾人现实困难和急需,不断拓展领域,创新形式,深化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系列活动,为不同类别残疾人提供更精准的个性化志愿服务。要充分发挥志愿助残“阳光基地”“阳光使者”和公益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引导社会公众从家庭入手、从细节着眼、从小事做起,实现残疾人的小目标、微心愿。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志愿助残活动中的善行义举,掀起全社会送温暖、献爱心的助残热潮。要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感召和吸引更多公众参与,汇聚成强大的社会助残暖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乐于助残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认真做好“温暖行动”志愿助残活动情况收集整理工作,并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一并于2017年4月1日前报省残联组联处。
联系人:江传明,电话:02787363923,传真:02787276781。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