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全省开展侵害残疾学生合法权益行为摸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来源:教就处 阅读次数:【字体:

各市、州、县残联:

2017年1月11日晚,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以《“拿不回来”的低保存折》为主题,报道了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扣留学生低保存折、代领、使用学生低保金等问题。据报道,该校要求办理了低保金的学生上交家庭低保存折才能入学,将37名在校残疾学生家庭低保存折集中留存在学校,由学校直接领取低保金用于全校所有学生的生活费用。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违规扣留学生家庭低保存折、代领、使用学生家庭低保金侵害了部分残疾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影响。

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舆论热议和各方极大关注。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迅速作出批示。中国残联、省残联领导高度重视,密切关注,迅速行动。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指示,要“维护好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根据有关领导批示精神,省残联党组决定,在配合做好该事件相关问题核实与处置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在全省迅速开展针对侵害残疾学生合法权益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各项惠民助残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

要求各地自即日起开展摸排工作,在此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以及在校残疾学生是否存在类似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事件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摸排情况以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于1月20日前报送至省残联教就处。

联系人:田李莲 027-87363296  027-87276781(传真)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