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来源:宣文处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省拟于2017年年初举办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演时间:暂定2017年3-4月。
二、内容与形式:
(一)节目类别
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特指民族地区戏曲)四类,小品、歌伴舞、魔术、杂技、相声等艺术形式不参加此次汇演。节目时长原则上控制在7分钟以内。
(二)节目数额
以市、州、直管市、林区为单位组队参加汇演,每支代表队声乐、器乐、舞蹈类原则上限额3个,戏曲类限额1个。
(三)节目范围
参演节目必须为2013年6月30日以来新创作或改编的作品。鼓励推出新人新作,创编具有残疾人特色的新节目。
(四)参演对象
视力、肢体、听力残疾人。
(五)参演规模
市(州)代表队人数原则上每队控制在40人以内,直管市、林区原则上每队控制在20人以内,每队工作人员(含领队、编导、辅导、陪护等)不得超过演员总数的1/4。
三、工作要求:
(一)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是四年一届的全省最高水平的残疾人艺术重大赛事,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列入预算,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本市残疾人艺术汇演。
(二)各地残联要积极组织、邀请文化部门各类专家参与节目创作、辅导,提高节目质量和演员的专业素养,打造残疾人艺术精品。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