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调查表和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来源:计财处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了解各地政府购买助残服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试点经验,推进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经省残联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对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和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省、市、县三级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开展情况。
二、调查内容
2016年1-10月,各省、市、县残联已经开展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情况、购买服务资金情况、承接主体性质、购买方式、服务人次以及购买服务工作管理情况。
三、工作总结
各地残联在调查基础上,对本级残联2016年1-10月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一)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或细则、目录清单以及相关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二)工作机制建立与职责落实情况。
(三)建立标准体系、培育承接主体、健全监管机制与开展专题专项研究等情况。
(四)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具体安排、资金规模以及实施情况。
(五)残疾人服务社会组织或机构总体情况。
(六)本级残联开展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的亮点与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四、相关要求
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如实报告本地区试点工作开展的情况,保证报送信息客观真实。
按照行政区划,分市级、县级填制《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情况调查表》,每个残联一张表,于11月7日前,将调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残联计财处。
各地残联认真总结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于11月21前,将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残联计财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超
电话:027-87810605
传真:027-87276781
电子邮箱:20999037@qq.com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