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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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我省违规办理残疾人证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来源:组联处 阅读次数:【字体: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

2016年5月25至6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会进行了巡视。9月6日,巡视组向我会反馈了巡视意见。其中问题7指出“履职服务出现偏差。省残联对残疾证的真实性调查审核把关不严,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办理‘人情证’、‘关系’证等问题,国家补助资金未能真正落实到实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办证工作,对违规办证问题进行切实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和省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等文件精神,确保残疾人享受到国家惠残资金

去年,中国残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5〕5号),省残联对通知进行了转发。通知就规范和加强残疾人办证工作提出了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已全面实施。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确保残疾人享受到两项补贴资金,省残联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办证工作的通知》(鄂残联办发〔2016〕8号),对规范残疾人办证工作,严格办证标准,落实办证工作责任等都提出了要求。希望各地残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国残联和省残联文件精神,落实办证工作责任,加强对办证工作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办证工作流程,严格残疾鉴定,加强对残疾人证的清查,确保两项补贴资金等惠残资金能真正补助到残疾人身上。

二、进一步完善办证工作制度,落实办证工作责任

做好残疾人办证工作对于确保国家各项惠残资金和补贴切实落实到残疾人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素质的办证工作人员是做好办证工作的基础,完善的办证工作制度是做好办证工作的保障。各地要选择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办证工作,举办办证人员和鉴定医生培训班等,让相关办证工作人员和鉴定医师掌握办证标准和流程,为方便残疾人办证,做好办证工作夯实基础。同时,各地要在认真执行中国残联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办证工作制度,落实办证工作责任,为做好办证工作建立制度保障。

三、对全省残疾人证开展清查,杜绝“人情证”、“关系证”现象

省残联一贯重视残疾人办证工作,今年以来,省残联多次就残疾证中的“人情证”、“关系证”、“假证”等问题进行专项通知,要求进行清理。今年4月,省残联组联处就我省残疾人证核发与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特别强调了要对残疾人证进行清查,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假证”等情况。对巡视组反馈我省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办理“人情证”、“关系证”等问题,希望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规范本地办证工作,对已经办理的残疾证要开展集中清查。

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是残联部门的重要职能。残疾人证是我们服务残疾人,开展各项残疾人工作的基础。因此,严格办证标准和流程,公平公正地为残疾人提供办证服务,杜绝“人情证”、“关系证”等情况,对于残疾人平等地享受惠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关于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办证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对本地残疾人证进行集中清查,对巡视期间各地上报的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办理残疾人证的名单注意进行清查核实,并将清查结果于10月20日前报省残联组联处。对于没有清查、或清查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李  娟

联系电话:(027)87363923   8727678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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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