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推广工作的通知

鄂残联办发〔2016〕16号

发布时间:2016-07-08 来源: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字体:

市、州、县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各专门协会,省残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新媒体发展,新媒体作为一种新兴传播形式正在加速向社会各个领域渗透。用好新媒体平台,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国残联的要求,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研定加强我省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快残联系统新媒体宣传平台的建设步伐,建立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号,以在全省残联系统形成统一、高效、正面的残疾人事业新媒体舆论场。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号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开通上线。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事,并切实做好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

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平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残联系统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和促进工作的重要宣传平台。建设并使用好微信公众平台,整合各种宣传资源,向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积极推广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平台,是畅通沟通渠道、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的重要举措,对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助残美德、促进残健共融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切实做好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推广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好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平台,将其作为宣传中心工作、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前沿阵地。要通过新媒体平台让更多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与残联组织保持紧密联系,让社会感受到更多的正能量。

一是要积极主动发声。要明确1名相对固定、熟悉业务和新媒体工作的联络员,及时向省残联报送适合新媒体发布并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的选题和素材。省残联将对各单位的稿件报送和采用等情况纳入到各地残联宣传工作的年度考核中。

二是扩大受众覆盖。各地、各单位要迅速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关注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平台,形成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号在残联系统干部中的广泛覆盖。并积极引导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及时转发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号的消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的领导同志要主动带头推广运用微信公众号,要在官方网站首页,残联所属期刊、报纸上刊载湖北残联微信二维码及相关链接,同时采取有效形式,组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下载并关注。

三、积极推进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

目前,武汉、宜昌、黄冈、仙桃、潜江、神农架林区等地残联已经开设了本地残联微信公众号,产生了积极影响,为本地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工作开辟了新的阵地。具备条件的地方残联要与时俱进、抢抓机遇,及时开设本级相应的新媒体平台并发挥作用。

附件:湖北残联微信公众号关注说明及投稿方式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