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4 来源: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
现将《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请各地统计人员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仔细核对统计系统中本地的行政区划,是否存在区划调整或者往年数据填报中由于区划特殊,影响数据填报的情况,有问题及时沟通。如区划调整,请写调整说明并附区划调整表单(见附件2),填写后的说明及表单请加盖公章后报省残联办公室。
二、各地统计人员若因工作调整有变动,请按要求及时向省残联备案并提交工作交接报告。新统计人员必须参加全省统计培训班。
工作交接报告内容包括:统计工作交接内容与相关安排;新统计人员的相关信息(姓名、部门与职务、联系电话、邮箱等)。
三、报送本级统计工作总结。为了推进“十三五”统计工作,同时加强各地之间相互交流和借鉴,请各地提交工作总结。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一)“十二五”工作总结与“十三五”工作思路
1.“十二五”主要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本级和县级统计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的经验体会;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准备采取的针对性举措等。
2.“十三五”期间推进统计工作的思路与安排。
(二)本级或下级开展的特色工作
如开展特色业务统计、利用统计数据开展课题研究、与有关部门和机构合作推进数据共享与开发应用等。
请各地将以上几项工作于7月15日前报省残联。
联 系 人:夏季
电 话:027-87819219
传 真:027-87276781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傅家坡一路25号
附件: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