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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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省级培训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字体:

各市、州、县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等12部门《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6〕9号)和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印发的《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残工委办发〔2016〕号)要求,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定于7月份开展湖北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省级培训工作,具体培训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各市级2人,其中分管领导1名,业务负责人1名;县级2人,其中分管领导1人,业务负责人1名。

二、班次安排

按照地理位置和人数控制进行划分:

1.省级培训武汉班

省动态更新办承办,参加培训单位:武汉市、鄂州市、黄冈市、黄石市、仙桃市残联及所属各县(区)级残联。

2.省级培训襄阳班

襄阳市残联承办,参加培训单位:襄阳市、孝感市、十堰市、随州市、荆门市、潜江市、天门市及所属各县(区)残联。

3.省级培训宜昌班

宜昌市残联承办,参加培训单位:荆州市、宜昌市、咸宁市、恩施州残联、神农架林区残联及所属各县(区)残联。

三、时间安排

时  间

培训班次

主  办

承  办

备  注

7月6日至7月8日

省级培训武汉班

湖北省残联

湖北省残联

6日下午报道,8日下午离会

7月11日至7月13日

省级培训襄阳班

湖北省残联

襄阳市残联

11日下午报道,13日下午离会

7月14日至7月16日

省级培训宜昌班

湖北省残联

宜昌市残联

14日下午报道,16日下午离会

参加各批培训班市(州)、县(市、区)按照地理位置和人数控制安排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培训,选派的动态更新工作人员一是要具有一定计算机使用基础,参加过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调查工作的人员;二是要具有较强责任心、且为单位动态更新工作的主管人员。严格控制参训人员数量,超编人员和推迟返程人员费用自理。

2.参训人员自带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1台,移动存储设备1台。

3.本次动态更新工作和试点区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篡改动态更新相关工作资料和验收结果,不得指使他人弄虚作假。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调查对象保密。

4.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将培训人员名单在2016年7月1日前报省动态更新办。

联 系 人:夏  季   

联系电话:027-87819219     18771113951

传    真:027-87276781

邮    箱:609796267@qq.com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