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残联立行整改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
发布时间:2017-08-25 来源:襄阳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抓好巡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规范落实,襄阳市残联迅速下发《关于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残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务实重行,严格工作纪律和标准,切实付出实际行动,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各级巡查组反馈的存在的应补尽补有遗漏、发放时间不一致、残疾证等级与实际残疾程度不相符、“两项补贴”不能按时发放、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县(市、区)不便申报等方面的问题,逐个加以解决。
(一)加强政策宣传。继续采用电视、报纸、广播、手机、微信、信息、互联网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让残疾人及其亲属了解政策,享受政策,避免因政策宣传不到位、不知道政策而出现应补未补的情况。
(二)规范发放时间。各地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将“两项补贴”审核与低保比对时间同步进行,实行按月比对按月发放,避免因信息不畅,而造成人员死亡还在发放补贴的情况。
(三)严格办证管理。严格执行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避免“关系证”、“拔高证”。
(四)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每年应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足额配套补贴资金,严格按政策标准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优化异地申报。对于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申报对象,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帮助其理解政策规定,原则上按文件规定在户籍地申报,对特殊情况,可由居住地民政部门出具实时享受低保或残联出具享受护理补贴等相应证明,或与居住地民政部门和残联沟通情况后商议确定申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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