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残联规范办理残疾人证
发布时间:2017-01-19 来源:红安县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随着残疾人普特惠政策不断延伸,特别是2016年国家层面首次出台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依据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各种特惠政策。规范办理残疾人证,不仅体现了公平公正,也是落实各项政策的重要依据,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红安县残联新一届党组、理事会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调研走访,认为残联办证工作做到了规范细致,但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通过深入探讨研究,再上四项举措:
一是服务意识再提高。规范办理残疾人证涉及全县4.1万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不仅是践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落实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提高残联社会形象的重要“窗口”。党组要求,全体残联人一定要居安思危,做到未雨绸缪,做到干净担当,绝不能因办证工作影响到全县和谐稳定,影响到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办证程序再规范。为了彻底杜绝人情证,所有前来办证的疑似残疾人把好三道关口:村、社区初审,出具办证证明;残联办证人员进行复审,不符合办证要求的不予发放《申请审批表》;县级医疗机构依据客观事实,出具残疾鉴定意见。办证工作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证工作。
三是医疗鉴定再从严。为了减少外届对办证工作的影响,理事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不得为办证工作说人情话,办人情事,不得为亲戚朋友私自申领审批表,不得干扰医生残疾鉴定工作,一经发现,由党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县级医疗机构组建鉴定专班,抽调责任心重、原则性强的医生,签订责任状,残联定期负责业务培训,加强监管。
四是下乡办证再体贴。部分群众因残疾较重行走不便,或因交通不便,不能前来办证。理事会决定,由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登记汇总,办证人员每月抽出一两个工作日,陪同县鉴定医生下乡上门服务,让困难残疾人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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