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黄州:区残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黄州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9月26日下午,黄冈市黄州区残联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区残联党组书记宋惠文主持会议,区残联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宋惠文传达了省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指出《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会议要求大家要深刻领会中央意图,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吃透悟透它的重要意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一是要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原原本本地学习《问责条例》,除了组织集中学习之外,也要加强个人自学,逐字逐句学,在学的过程中要有痕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二是要做好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要结合黄冈市黄州区残联实际,通过学习、查摆问题,让问责细化到区残联各项职能工作中,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观念,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职尽责,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