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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残联严格规范残疾人办证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14 来源:黄梅县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黄梅县自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以来,全县残疾人办证需求量空前高涨,申请更换级别的残疾人越来越多,形成了新一轮办证高峰。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权威性,9月12日,县残联副理事长石小明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县残联指定残疾人证鉴定医院--县中医院和苦竹精神病医院进行培训和督办。

会上,石小明带领大家学习了中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残联《关于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办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办公室副主任宛先珍带领大家学习了《黄梅县残联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并进一步规范了办证流程、程序,特别强调了鉴定更换级别的残疾人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石小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县中医院、精神病医院要成立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医院院长要亲自挂帅,分管院长要直接负责,鉴定医生要各尽其责,层层落实责任。要选强配优综合素质好,业务精湛,医德医风好、责任心强的医疗专家负责鉴定工作;要加强鉴定工作,严把残疾等级评定关。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办证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定点医院在进行鉴定时必须经过医学手段才能予以残疾评定,不得仅凭主管判断。坚决杜绝“人情证”、“关系证”等现象。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弄虚作假的现象。医院要加强对鉴定医生的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鉴定残疾人等级时要落实“谁经办、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县残联在各个乡镇残联设置举报箱,举报情况属实的,查明原因,收回并注销证件,鉴定医生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