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出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06 来源:荆门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日前,荆门市出台《荆门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对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进行部署。
荆门市现有残疾人19.3万人,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广大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康复全覆盖、出行无障碍,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市人民共创同享小康社会。
《实施方案》提出,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取消对享受低保待遇残疾人大病住院报销的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落实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优先分配保障性住房政策,到2019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市直党政机关中安排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就业,各县(市、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各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或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逐步完成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
《实施方案》明确,要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广荆门市圆梦残疾人庇护工场模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吸引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扶持,到2018年底,各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庇护性辅助就业机构。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优先享受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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