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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座谈会在汉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字体:

  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9月6日,湖北省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座谈会在武汉召开,会议以“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促进残疾人全面融合发展”为主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通过视频出席会议。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程武主持会议并讲话。

图为座谈会现场

图为座谈会现场

  吕世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推动“通用设计理念”融入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实现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工作。残联组织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推动无障碍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凝聚强大合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完善无障碍人才培养机制。

图为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程武讲话

图为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程武讲话

  程武对进一步学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出希望:一是要深化学习,积极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主动担当,善作善为,认真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定责任。三是要齐抓共管、同向发力,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无障碍环境。

  省残联、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经信厅、省检察院等5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并发言,结合部门职责,介绍了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举措。专家学者、相关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围绕无障碍设计、助推湖北无障碍环境建设举措等方面进行分享交流。

  多年来,在省政府领导下和各部门支持下,省残联积极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政策制定工作,推动开展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各级残疾人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开展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监督工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省残联将在全省残联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高潮,认真履行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赋予残联的法律责任,推动建立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制度,着力推进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司法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直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武汉市残联,江汉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代表、无障碍服务机构代表参加座谈。

  会前,与会代表一行现场调研观摩江汉区行政审批局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