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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残联、省法院召开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5-25 来源: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字体:

  5月19日,湖北省残联、省法院在省法院综合楼召开了“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 依法维护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本次活动也是省残联“全国助残日”“1+7”系列助残活动之一。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毛建东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全省残联系统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相关情况。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建新出席发布会并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毛建东介绍我省有残疾人380多万,占人口总数的6.45%,是一个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的特殊困难群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残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全省残疾人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一是我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体系日益健全。根据国家层面制定的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省政府通过的相关行政规章也将保障残疾人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其中,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二是我省残疾人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2022年12月,省残联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切实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开展法律救助,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让残疾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项行政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健全残疾人参政议政服务工作机制,积极为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做好相关服务,全省共有312名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议政建言。三是深入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 )》、下发《关于落实<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全省各级残联开展法律进残疾人家庭、进特教学校、进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进残疾人托养机构、进残疾人医疗康复机构、进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残联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湖北省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自2020年起,省残联与湖北广播电视台连续3年联合举办全省残疾人法律法规网络知识竞赛和网络专家普法直播活动,活动参与人次累计达170.6万人次。推动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及广大残疾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为依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法治保障。四是积极推动立法工作,加强立法监督和司法救助。省残联积极推动制定湖北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湖北省实施《残疾预防和康复条例》办法。协助配合省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湖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更多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入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扩大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推动完善残疾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公益诉讼,积极推荐残疾人、残疾人亲友、 残疾人工作者作为 “益心为公”志愿者注册省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平台,反映生活中侵害残疾人利益的事件,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维权热线、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公共平台,发挥 12385 残疾人服务热线作用。五是切实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法治工作能力。全省残联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扎实开展“法治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不断提升法治服务能力水平。把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各级残联学习内容,定期请法律专家进行讲座。积极组织残联干部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法律法规网络知识竞赛。认真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学习和测试。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残联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刘建新介绍了湖北法院多措并举,公正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功能作用,促进法律、法规中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具体内容得到有效实施,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全流程、全领域使残疾人享受到门槛更低、内容更多、范围更广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一是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法院+N”纠纷解决格局,实质化解涉残疾人纠纷。湖北法院注重延伸司法职能,进行联动解纷,多地法院探索联合民政、残联等专业部门人士担任涉残疾人案件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加强与残联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残疾人所在单位、社区两委的沟通联系并听取意见,促进涉残疾人离婚、扶养、监护等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司法助残工作专业化水平。对于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维护残疾人权益工作不到位等情形的,各地法院及时向主管单位、相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并跟踪反馈督促落实,以点带面做好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二是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全面保障残疾人诉讼权利。近年来,湖北法院高度重视残疾人诉讼权利保障工作,全环节设置便利措施,鼓励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建立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助残绿色窗口。公布立案专线电话,对残疾当事人的起诉、信访、申请执行等事项,采取电话预约上门立案、上门约谈等方式快速处理,主动在诉讼过程中为聋哑当事人聘请手语翻译,为视力残疾当事人制发盲文法律文书,保障残疾人合法的诉讼权利。有的法院正在探索在残联设立“残疾人诉讼服务联络站”,定期指派法官驻点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涉残纠纷调解。三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公平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在办理涉残疾人案件过程中,湖北法院充分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切实使残疾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比如这次发布的某物业服务公司与钱某物业服务合同案,武汉市硚口区法院积极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房屋配置的残疾人通道不符合无障碍通道规范,结合当事人系残疾人士需轮椅出行的特殊需求,认定未达到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满足使用要求”这一要件,最终驳回物业公司诉讼请求,体现了能动司法。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真切传递司法温度。湖北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符合相应条件的残疾当事人,依法为其缓、减、免诉讼费用。近五年来,湖北法院通过司法救助、执行救助、信访救助等方式共向符合救助条件的14862名残疾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4亿元。对追索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以及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残疾当事人,依法先予执行。各地法院还开展判后释法和回访工作,对残疾人进行心理疏导,关注残疾人的内心动态和现实需求,帮助残疾人回归社会正常生活。五是发挥案例示范效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典型案例不仅有助于司法机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也能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传递鲜明的价值导向。本次发布会发布的8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涉及刑事、民事、执行等多个方面,既有保护残疾人人身权、财产权等实体权益的案件,又有手语庭审、盲文判决、善意执行等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主观能动性的司法服务措施,每一个案例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体现了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充分、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价值理念。

  中央驻鄂新闻单位和湖北省主要新闻媒体、武汉市主要新闻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

  省法院民一庭庭长邵远红、邢三庭副庭长周黎笋,省残联维权处处长陈晓华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详细介绍相关案例。省法院宣传处处长邓昭玲主持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