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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康复部在湖北省调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9-07-17 来源:康复处 阅读次数:【字体:

7月10日至13日,中国残联康复部在湖北省开展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实施情况调研工作。

此次调研工作主要目的和内容是了解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实施情况,科学评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成效,重点了解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前后出现的新变化、取得的新进展、存在的新问题,便于今后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调研工作由中国残联委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作为第三方机构进行,调研组由中国残联康复部一处副处长沈晓勇带队,第三方机构两名专家开展调研。

按照调研工作的要求,省残联推荐了咸宁市及其所辖咸安区、通山县为调研地点。7月11日上午至12日下午,调研组通过现场考察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单位、现场考察康复服务机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先后到咸安区、通山县、咸宁市进行了调研。在咸安区,查阅了儿童康复数据和档案资料。在通山县,实地查看了通山县康复中心,进行了家长访谈,查看了数据库及档案资料。在咸宁市,实地查看了市聋儿康复中心、市七彩梦康复中心、市中心医院、新建康复中心、新建市儿童医院、市七彩梦康复新建医疗康复中心等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查阅了相关资料。在区、县、市都召开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康复机构参加的座谈会。

通过两天扎扎实实查看、走访、座谈,调研组对咸宁市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有了比较具体的了解,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沈晓勇认为咸宁市的工作有三个亮点:一是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出台了定点机构管理办法,三是残疾儿童康复与残疾预防相衔接,残疾预防、诊断等工作到位。他认为咸宁市的工作有三个突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扩大到14岁;取消家庭限制条件,扩大到所有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特别是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让残疾儿童家庭受惠更多。他还认为咸宁市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有新的期待,一是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即将投入使用,二是定点机构正在日趋完善,这都将大幅提升咸宁市的康复服务能力。他建议咸宁市今后要进一步突出政府主导作用,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他还希望咸宁市今后发展更好,为全国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

此次调研工作,中国残联只选取了四个省,我省是其中之一。省残联康复处处长唐利娟等全程陪同调研,并向调研组汇报了全省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