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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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宣传文化项目(彩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残联办发〔2017〕19号

发布时间:2017-10-26 来源:宣文处 阅读次数:【字体:

各县、市、区残联:

《湖北省残疾人宣传文化项目(彩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已经省残联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24日



湖北省残疾人宣传文化项目(彩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为做好“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宣传文化项目(彩金项目),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根据国家任务、资金下达情况,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理念;广泛动员社会更加了解、支持残疾人事业,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聋人和盲人可以获取更多信息,为其平等参与社会提供有利条件。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促进部分残疾人家庭享受文化服务,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推动残疾人特殊艺术、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得到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人道主义思想宣传项目

1.市级电视台“手语栏目”补助

对市级电视台开设的“手语栏目”进行补助,帮助聋人获取更多信息。

2.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补助

对省、市、县三级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进行补助,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特别是盲人获取更多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基地补助

依托残疾人服务机构、宣传机构、社会组织等建立一批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理念,广泛动员社会更加了解、支持残疾人事业。

(二)残疾人文化项目

4.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补助

对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的盲人阅览室进行补助,帮助盲人享受阅读服务。

5.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补助

依托从事当地特色文化创意工作、吸纳一定数量残疾人从事的机构或企业建立一批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推动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6.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补助

依托特殊艺术氛围浓厚、实力较强的特教学校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其推进特殊艺术教育、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创编特色项目。

7.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补助

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和设施,帮助一部分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在一年中“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及参加一次文化活动”。

三、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条件

1.市级电视台“手语栏目”补助

申报条件: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并定期播出的;“十三五”期间每市限申报1个。

2.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补助

申报条件:省、市、县三级广播电台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并定期播出的;“十三五”期间每市县限申报1个。

3.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基地补助

申报条件:项目对象必须是残疾人服务机构、宣传机构、助残社会组织等与残疾人事业密切相关的单位或机构;定期开展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受众面广,社会影响较大;“十三五”期间每市限申报1个。

4.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补助

申报条件:市县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的;盲人阅览室必须是相对独立的空间,配备一定数量、种类的盲文书籍、有声读物并定期更新;定期组织开展盲人读书活动;“十三五”期间每市县限申报1个。

5.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补助

申报条件:项目对象必须是残疾人文化产业,并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或影响力;适合残疾人从事或能为残疾人从事生产提供便利条件,并具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从业者;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能给从业残疾人提供稳定的生活条件和待遇;具有一定的项目培训能力,能为更多的残疾人从事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补助

申报条件:重视并积极推进特殊艺术教育;注重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在近几届全国、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中获得较好成绩。

7.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补助

申报条件:重视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市县残联;有专人负责,并认真按要求组织各项活动;建立完备的工作台账。

(二)申报与审批流程

市县残联根据项目内容与项目申报条件,填写项目申报表,并附上相应佐证材料,在每年5月前报省残联宣文处审核后,提交省残联理事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项目补助标准

市级电视台手语栏目20万元/个;省级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4万元/个,市县级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2万元/个;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基地20万元/个。

市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5万元/个,县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2万元/个;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12万元/个;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10万元/个;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500元/户。

项目任务和资金将根据中国残联每年下达的任务和资金要求及时拨付。

五、项目评价

(一)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

是否完成省残联下达的建议数量任务。

2.时效指标

是否在规定时效内完成。

3.社会效益指标

手语栏目播发情况及效果;广播专题播发情况及效果;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基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相关宣传报道情况。

盲人阅览室年度服务情况;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发展情况、残疾人从业及保障情况;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发展情况;残疾人享受文化服务情况。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收听、收看节目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对手语栏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的满意度达到75%以上;享受服务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对其享有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六、检查督导

(一)各地残联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定期对本地残疾人宣传文化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要注意保存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备查。项目执行结束后,各地残联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填写《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附件1),于下年度2月底前报送到省残联宣文处。

(二)省残联将根据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宣传文化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