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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为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集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发布时间:2017-03-08 来源:猇亭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3月2日,宜昌市猇亭区残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猇亭分公司签订团体保险协议,为全区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集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对象共525人,保单总额6.3万元。

为切实解决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因意外伤害带来的住院治疗费用困难和生活困难,解除因意外伤害带来的后顾之忧,经猇亭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残联制定印发了《猇亭区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方案》规定,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对象须具有猇亭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五保户除外);意外伤害保险内容共分为疾人意外伤害事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疾病死亡、住院津贴五项,每人每年保险费120元,由区残联统一集中购买,保险期限为一年。

《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区残联负责对残疾人参保资质进行审核,各街道残联、居(村)残协负责核对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数据,重点对五保户、死亡、最低生活保障新增或取消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摸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人保财险猇亭分公司负责对残疾人投保和登记造册,对全区残疾人保险实行一体化管理。

区残联实施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对现行残疾人保障政策的有益补充,是党和政府关爱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的有力体现。不仅为基层做好扶残助残工作增加了一道“保险杠”,也让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吃了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