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抓紧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残联: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省民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民政发〔2015〕45号),为贯彻落实上述“两个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各地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两个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实施“两项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经济新常态下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高度重视。各地要认真细致抓好相关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两个文件”要求,把好事办好。要贯彻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政策措施,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地要把握工作节奏,抓紧实施残疾人申请、审核和审批等工作,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四、严把补贴对象关。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中明确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补贴范围。《实施意见》中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的表述,应理解为残疾等级一级、二级残疾人均属于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五、认真做好相关资料发放工作。各县(市、区)残联要及时将《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和《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印发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残联。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