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集善如新创星计划暨湖北省“助残圆梦”行动2016年度残疾人创业新星争锋大赛参赛选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做好集善如新创星计划暨湖北省“助残圆梦”行动2016年度残疾人
创业新星争锋大赛参赛选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省残联拟于5月中旬在第26次“全国助残日”期间举办“集善如新创星计划暨湖北省‘助残圆梦’行动2016年度残疾人创业新星争锋大赛”,为做好参赛选手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参加本次大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湖北省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处于就业年龄段并有创业需求和创业能力的残疾人。
3.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农村种植养殖基地等社会经济组织的残疾人法人。
二、推荐条件
1.个人品德良好,自强不息,创业事迹感人。
2.创业意识和能力强,创业成效明显,发展态势良好,在残疾人创业中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回报社会,社会认同度高。
三、推荐流程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集善如新创星计划暨湖北省‘助残圆梦’行动2016年度残疾人创业新星争锋大赛”参赛选手申报表,提交县(市、区)残联。
2.县级推荐。县(市、区)残联核实相关信息后,择优向市(州)残联推荐1人。
3.市(州)初评。市(州)残联根据县级残联推荐情况,对照推荐标准,组织开展初评。初评前2名(直管市各推荐1名)参加全省选拔。
4.省级审核。省残联根据推荐标准,参照大赛设定的演讲内容,统筹考虑创业形式、就业方式和地域分布等情况,确定残疾人自主创业优秀代表10名作为参赛选手,并提交大赛组委会审核。
四、奖项设置
本次“集善如新创星计划暨湖北省‘助残圆梦’行动2016年度残疾人创业新星争锋大赛”设一等奖1名,资助金额15万元;二等奖2名,资助金额每名10万元;三等奖2名,资助金额每名5万元。
资金资助方式为无息贷款形式,资助期限为3年,到期偿还资助金额本金。
五、有关要求
1.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程序,切实将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优秀残疾人代表推荐上来。
2.请市(州)残联于4月8日前将参赛选手申报表、个人简历、工作照片3张和工作场所照片3张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省残联教就处。
(联系人:陈晓华027-87277256,1041579566@qq.com)
附件1:集善如新创星计划暨湖北省“助残圆梦”行动2016年度残疾人创业新星争锋大赛参赛选手申报表
附件2:集善如新创星计划暨湖北省“助残圆梦”行动2016年度残疾人创业新星争锋大赛”实施方案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