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为解决我省残疾人运动员青黄不接问题,选拔培养后备体育人才,积极备战2019年全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今年我们将在全省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达到最低残疾标准的适龄残疾人,包括各初中、高中及大中专院校在校残疾学生、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残疾职工。
二、选拔条件
年龄在13——18周岁,举重项目年龄可放宽至25周岁。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有运动潜质、愿意从事体育运动的残疾人,特别优秀或有培养价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选拔项目
田径、游泳、乒乓球、举重、羽毛球
四、残疾类别
肢体残疾、听力言语残疾、视力残疾
五、工作流程
1、各地残联先期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并将待选运动员登记表于3月20日前报省残联宣文处,邮箱52273297@qq.com。
2、3月下旬省残联与各市(州)、各大型企业残联协商选拔的具体时间。
3、3月底至4月底省残联组织专家赴各县市区选拔。
六、训练
4月份选拔结束之后,陆续抽调一批有发展前途的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各项目的试训。如试训中表现出色,省里将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其长期训练,并代表我省参加今后的国内外大赛。因故不能参加本次选拔的运动员可参加今年7月份(具体时间待定)青少年夏令营选拔。
七、奖励政策
本次选拔的运动员如果试训合格,成绩优秀,今后将代表湖北省参加国内外大赛,并择机向中国残联推荐。凡是向省残疾人体育协会输送运动员的单位都将根据《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进行加分奖励。
八、工作要求
选拔残疾人运动员与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息息相关,望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残疾人参加选拔工作,提前筛选出预选对象。本次选拔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底对各地残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待选运动员登记表
2015年2月26日
附件:
待选运动员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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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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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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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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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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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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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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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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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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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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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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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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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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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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