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联发〔2016〕5号
关于召开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暨2016年全省残联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7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联发〔2016〕5号
关于召开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暨2016年全省残联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有关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残联,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
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暨2016年全省残联工作会议拟于2月25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月24-26日(2月24日下午报到,26日下午离会)。
二、会议地点:中南花园酒店。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
2.调换和增补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委员。
3.总结湖北省残联2015年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
四、与会人员:
1.省残联主席团委员。
2.省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
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县(市、区)残联理事长;有关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残联理事长。
4.省残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5.特邀部分省直单位负责人和特邀残工委副主任成员单位联络员。
五、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以市(州)为单位集中乘车前来参会。会议期间每个市(州)只安排1名司机食宿,其他超编人员费用自理。参会人员自备记录本和笔。
2.省残联副主席、在汉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参会通知和服务由省残联组联处负责。汉外省残联主席团委员、省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所在市(州)残联负责参会的组织和服务。重度残疾人代表的陪护在报名时备注。
3.各市(州)残联办公室主任作为工作人员参会,负责做好本地代表的服务工作。
4.请各市(州)、有关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于2月19日前集中将与会人员名单报省残联办公室。
5.24日下午15:00召开省残联理事会与省级各专门协会联席会议,请省残联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14:30前报到,参会人员通知事宜由组联处负责。
联系人:陈琼星 电话:027-87890662
传真:027-87276781
附件:会议回执
2016年2月17日
附件
会 议 回 执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残疾 类别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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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