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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发〔2016〕4号

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四届“残疾人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7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发〔2016〕4号

 

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四届“残疾人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司法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残联、省司法厅决定开展湖北省第四届“残疾人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时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残疾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例。

二、案例内容

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法律事项;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残疾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三、案例形式

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代理;法律咨询;非诉讼代理与公证等。

四、案例标准

案件受理、办理程序规范,卷宗材料完整;案情比较复杂,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尽职尽责,认真调查取证,代理或者辩护意见观点明确,适用法律准确,全部或大部分被裁判机关采纳,残疾人对案件办理情况满意;案例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办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五、上报时间

请各市(州)报3至5件案例,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各报1件案例,填写《残疾人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推荐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6年3月21日前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和省残联维权处。

联系方式: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联系人:李云辉

联系电话:027- 87231538   邮政编码:430071

电子邮箱: hbflyz148@sina.com

省残联维权处联系人:申志 

联系电话:027-87363851    邮政编码:430070   

电子邮箱:hbclwqc@126.com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北省司法厅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