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暨2016年全省残联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召开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
暨2016年全省残联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有关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残联,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
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暨2016年全省残联工作会议拟于2月25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月24-26日(2月24日下午报到,16:00召开省残联理事会与省级各专门协会联席会议;25日全天和26日上午召开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暨2016年残联工作会议,26日下午离会)。
二、会议地点:中南花园酒店。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
2.调整和增补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委员。
3.总结湖北省残联2015年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
四、参会人员
1.省残联主席团委员。
2.省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
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县(市、区)残联理事长;有关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残联理事长。
4.省残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5.特邀部分省直单位负责人和省残工委副主任成员单位联络员。
五、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以市(州)为单位集中乘车前来参会。会议期间每个市(州)只安排1名司机食宿,其他超编人员费用自理。参会人员自备记录本和笔。
2.省残联副主席、在汉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参会通知和服务由省残联组联处负责。汉外省残联主席团委员、省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所在市(州)残联负责参会的组织和服务。重度残疾人代表的陪护在报名时备注。
3.各市(州)、直辖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办公室主任作为工作人员参会,负责做好本地代表的服务工作。
4.请各市(州)、有关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于2月5日前集中将与会人员名单报省残联办公室。
联系人:陈琼星 电话:027-87890662
传真:027-87276781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