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考前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7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举办2016年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考前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对各类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康复人员的专业要求,为了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提高各定点康复机构康复教育人员的服务水平,省残联拟举办一期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介及要求
心理咨询师职业分三个等级,采用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新标准进行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三级心理咨询师报考条件: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可直接报考;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考试内容: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性别差异心理学、心理统计与测量、学校心理学、心理咨询理论与技术、心理伦理与道德、影视片断分析等。
按照全国统一考试要求,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考试于3月份进行报名,5月份进行笔试,省残联拟于2016年4月举办考前培训班。
二、参训人员
全省各定点机构康复人员有意向报考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且满足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培训名额限定为40人(以收到回执邮件的时间先后次序排名,额满即止)。
三、培训内容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理论知识与实操技能。
四、相关要求
1.由于三级心理咨询师不接受个人报名,省残联将联合湖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成员单位“湖北博学翰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考试报名和培训。考试相关费用和个人往返交通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支付,培训期间食宿费和部分授课费由省残联承担。
2.考试相关费用合计1700元(其中:报名费150元,考试费150元,认证费200元,考试指导费1200元),由报考人员缴至湖北博学翰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人帐号,在培训开班时提供缴费凭据。
3.请各市(州)残联按照要求通知申报2016年定点康复机构,各机构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人员报名,经康复处确认报名资格后,缴纳个人承担的考试相关费用,参加培训及考试。
4.拟报考人员需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格并附学历证明扫描件,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月29日前报送至省残联康复处(省康复处按收到邮件时间先后顺序排名确定参加培训和考试人员)。联系人:吕校贤(电话:027-87363167;电子邮箱:344538433@qq.com)。
附件:三级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2016年1月25日
附件
三级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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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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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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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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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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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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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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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另附学历证明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