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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发〔2016〕3 号

关于举办全省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1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发〔2016〕3 号                                         

 

关于举办全省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制度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民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工作,经研究,定于2016年1月25日—26日在武汉举办全省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和《省民政厅 省残联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民政发〔2015〕45号)文件;研究部署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工作;现场互动交流。

二、培训时间

  2016年1月25日—26日,25日上午12:00前报到,下午召开会议,26日上午离会。

三、培训地点

楚民大酒店(武昌区首义路115号)。

四、参训人员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分管理事长,民政局福事处(科)长。

  五、有关要求

请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1月22日上午12:00前分别报(传真)至省民政厅福慈处和省残联教就处。

省民政厅福慈处联系人: 陈爱球,电话:027-50657587,传真:027—50657533。

省残联教就处联系人:陈晓华,电话:027-87277256,13657226889;传真:027-87276781

楚民大酒店前台电话:027-88066088。

附件:参训人员回执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月21日

 

 

附件

参训人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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