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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暖行动”志愿助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0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关于开展“温暖行动”志愿助残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有关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残联:

入冬以来,各地自发组织志愿助残服务活动,为广大贫困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纷纷以实际行动加入到志愿助残服务活动之中,在寒冷的冬天掀起了爱心助残的新热潮。为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我省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确保其生产生活有保障,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残疾人家庭生活难、康复就医难、教育就学难、出行交流难、创业就业难等现实困难,在全省开展以助困、助医、助学、助行、助业为主要内容的“温暖行动”志愿助残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温暖行动以助残圆梦﹒共享阳光”为主题,面向残疾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助残惠残政策,合力纾解残疾人现实困难,保障广大残疾人顺利安全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月至3月。

三、活动内容

(一)康复医疗志愿服务。组织医护人员深入社区、康复托养机构、阳光家园、庇护工场、福利院等残疾人较集中地方,开展康复知识讲座、健康检查、残疾鉴定、义诊等活动。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医院等服务场所,协调医疗机构开展助残服务,安排志愿者陪伴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就医取药。组织心理疏导志愿者为残疾人及其亲属提供心理咨询、亲情陪伴和康复常识辅导,给残疾人更多的心理补偿和精神慰藉,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

(二)家政陪伴志愿服务。动员志愿者入户了解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设法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问题。定期为残疾人打扫家庭卫生、清洗凉晒衣物、存储过冬蔬菜、代购物品、代缴规费等服务。组织专业志愿者上门为残疾人检修水电和燃气等设备,修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宣传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生活安全常识。组织一批棉衣、棉被等冬天急需的生活用品,发动各部门、爱心企业、热心社会公众踊跃捐资,采取集中认购、定向捐赠、超市义卖、商业广场义卖、公开征集等形式,为困难残疾人筹集爱心物资,以实际行动送温暖。

(三)文体健身志愿服务。依托社区文化站开展送书送教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利用社区健身设施,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健身指导,让他们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提高康复健身实效。依托机关、院校等机构,组织志愿者为留守残疾儿童提供陪读和文化辅导,开展面向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网络信息技术培训。

(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积极宣传国家政策法规,主动为困难残疾人提供落实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政策的服务。组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办公证等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维权热线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有针对性地为外出务工的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索要欠薪、劳动保护等服务,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交通出行志愿服务。积极推动出租车、公汽、车站、码头、机场等行业带头开展残疾人志愿助行服务。组织志愿者在公交站台、车站、机场为残疾人提供问询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宣传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及交流无障碍环境的政策法规,深入主要商业街、汽车站、城市广场、农贸市场、服务窗口、旅游景点(区)、宾馆酒店等重点区域,引导残疾人快捷利用便民设施,宣传、劝导各部门及公众落实无障碍建设和维护措施,减少占用、破坏盲道、残障人专用停车位等现象。

(六)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脱贫奔小康为主题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广泛为残疾人提供项目扶持、物资帮助、智力支持、创业援助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深入乡村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户,面对面宣讲中央扶贫攻坚政策,对他们普遍关心的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保养老等民生问题进行宣传,引导帮扶对象正确看待面临的困难,增强脱贫奔小康的发展信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关心贫困残疾人,为他们提供志愿服务,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生活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要求,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组织动员力度,为需要帮助的残疾人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注重分类指导。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不断深化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阳光助残”系列活动依托基层残协和志愿组织,巩固和推进“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和“为残疾人办件事”志愿服务活动,为不同类别残疾人提供更精准的个性化志愿服务要充分发挥志愿助残“阳光基地”“阳光使者”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区居民从家庭入手、从细节着眼、从小事做起整合资源,拓展领域,创新形式,真正让志愿服务走进所有需要服务的残疾人家庭。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地在引导、动员社会公众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中的善行善举,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生活贫困残疾人的社会氛围。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动员社会公众主动深入城乡社区,了解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发布残疾人特殊需求信息,让更多的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为残疾人提供及时帮扶。要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和公益团体的优势,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持续宣扬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树立志愿助残人人可为、事事可为、处处可为、时时可为的理念感召和吸引更多公众加入志愿助残行列,汇聚成强大的社会助残暖流,让来自四面八方的关爱温暖每一位残疾人的心灵。

请各地将开展志愿助残活动情况于2016年4月10前报省残联组联处。

联系人:江传明,电话:02787363923,传真:02787276781

 

2016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