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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办函〔2016〕1号

关于组织“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第一季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函〔2016〕1号

 

关于组织“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第一季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天门市残联,武钢、理工大学残联:

2015年9月中旬,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第一期获资助项目正式立项,全省各地以及项目执行单位按照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掌握项目执行进度,促进项目执行实效,根据中国残联、李嘉诚基金会的有关要求,省残联将组织对全省邻居项目一季度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组

组长:朱志斌省残联副理事长

副组长:黄杰省残联组联处处长

成员:江传明省残联组联处副处长

李娟省残联组联处主任科员

朱鑫磊省残联计财处科员

周丽娜省残联邻居项目专员

二、时间及片区

第一片区:2016120日前,考察省直、武汉市、武钢集团的16个项目。

第二片区:2016112日至18日,考察位于东南片区的黄冈、鄂州、黄石、咸宁的9个项目。

第三片区:2016117日至20日,考察位于西南片区的天门、荆门、宜昌的17个项目。

第四片区:2016121日至25日,考察位于西北片区的孝感、襄阳、十堰的16个项目。

三、督导检查内容

1.办公及服务场地、项目执行机构组织等落实情况。

2.制度规范的设立、服务档案及日常组织管理服务资料。

3.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项目实施进度。

4.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以及规范管理、监督等情况。

5.各级对项目的关心及支持情况。

6.需要解决的困难及问题收集、研讨与指导。

四、督导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评。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第一期获资助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鄂残联办发〔201539号)要求,各项目单位须对3个月内的活动开展情况及阶段性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的解决办法及下一步计划,形成并提交《项目执行进展报告》。项目办将会同有关专家审阅并提出指导建议概要。

(二)现场考察。

1.参观活动场所。察看办公基础设施及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等落实情况。

2.查阅档案资料。察看服务管理的规范性、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3.听取工作汇报。了解项目执行后取得的初步成效,以及各级对项目的关心和支持等情况。

4.随机调查访谈。对服务对象、工作人员等进行访谈,了解实际情况,核准项目执行的真实性、可行性。

(三)座谈答疑。组织经验交流及咨询答疑座谈会,项目办反馈考察结果,专家给出专业性指导建议。

(四)综合评估。针对项目执行实际情况,项目办将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定量评估,形成综合报告并进行通报。综合评定结果将作为项目中期、末期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

五、有关要求

1.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安排项目管理专人负责协调配合督导检查工作。

2.各项目单位要真实、全面地总结项目执行情况,认真省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3.请将项目执行自查材料电子版于20161251700前,以市(州)为单位报省残联邻居项目办。

 

 附件:1.《湖北省“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第一季度执行情况实地督导考核表(项目监管单位)》

2.《湖北省“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第一季度执行情况实地督导考核表(项目执行单位)》

 

联系人:周丽娜

电  话:027-87363532   邮箱:hb_ljxm@cdpf.org.cn

2016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