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联办函〔2015〕32号
关于赴贫困地区开展“共筑小康梦”公益报告演出
发布时间:2015-11-04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联办函〔2015〕32号
关于赴贫困地区开展“共筑小康梦”公益报告演出
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县残联: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化扶贫,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同奔小康,经省残联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定于“国际残疾人日”前后,组织残疾人报告演出团赴贫困地区开展以“共筑小康梦”为主题的公益报告演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0日至12月10日
二、活动安排
在省残联领导联系的扶贫点中选择10个县开展报告演出活动,具体安排附后。
三、活动形式
本次公益报告演出采取“报告+演出”的形式,先由3名自强模范(道德模范)做报告,报告结束后举行残疾人文艺演出,报告演出时长约80分钟。
四、活动要求
(一)本次活动是省残联支援贫困地区,推进残疾人小康的重要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确定1名联络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每个县的活动日程原则上为:前一天上午装台,下午节目彩排;次日上午报告演出,下午离开,抵达下一站。时间原则上不作调整,如确有需要安排在下午报告演出的,请提前3天协商。
(三)需各地配合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
1.确定报告演出剧场。剧场须为室内剧场,具有演出活动所需的常规灯和演出音响设备(调音台1台、无线手持话筒3支、无线耳麦2支,舞台返听1对)。舞台背景喷绘由省残联统一样式,各地根据舞台大小自行制作。
2.确定接待宾馆。各地根据提供的报告演出团人员名单和要求,做好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当地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接待1餐,其它食宿费用由报告演出团自行承担)。酒店需为报告演出团成员提供衣服干洗服务。
3.做好观众组织工作。可组织当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业、残疾人前来观看。
4.各地请于11月12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剧场地点和音响设备情况报省残联。
(联系人:王火军 15997465432)
2015年11月4日
“共筑小康梦”公益报告演出活动日程安排
1. 长阳 11月20日上午9:00 (星期五)
2. 五峰 11月22日上午9:00 (星期日)
3. 鹤峰 11月24日上午9:00 (星期二)
4. 咸丰 11月26日上午9:00 (星期四)
5. 巴东 11月28日上午9:00 (星期六)
6. 兴山 11月30日上午9:00 (星期一)
7. 远安 12月2日上午9:00 (星期三)
8. 谷城 12月4日上午9:00 (星期五)
9. 大悟 12月6日上午9:00 (星期日)
10. 红安 12月8日上午9:00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