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残工委办发〔2015〕12号
关于上报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成果及先进人物、典型事例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8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政残工委办发〔2015〕12号
关于上报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成果及先进人物、典型事例材料的通知
省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残工委办公室:
“十二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残疾人幸福生活指数得以提升,全省各级残工委积极行动,克难奋进,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涌现了许多扶残助残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做好“十二五”总结工作,进一步宣传残疾人中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进一步加大各级残工委扶残助残工作力度,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新的发展,现将上报“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成果、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级残工委扶残助残先进事迹与工作成果。
2.各地“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好的经验和做法。
3.“十二五”期间涌现出的残疾人先进人物、典型事例。
4.“十二五”期间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残疾人工作者先进事迹。
二、组织领导
省残工委成立评审小组,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陶慧芬任组长,省残联巡视员熊新发,副理事长施李国、朱志斌任副组长,省残联副巡视员陈三定、杨霞、杨丹珠为成员,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省残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周平任办公室主任。评审小组对各地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汇编成册,同时将组织部分省级媒体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
三、有关要求
1.省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各市、州、县至少上报1份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成果和1份先进人物、典型事例材料。上报的材料包括文字、视频和图片。
2.省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各级残工委要高度重视此次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成果、先进人物及典型事例报送工作,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总结成绩、经验、做法。做好工作成果、先进人物及典型事例素材的调查挖掘,确保上报材料的撰写质量。
请各地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材料报省残工委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傅家坡一路25号省残工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董 卿 027-87816979 18986869090
027-87276781(传真)
电子邮箱:173812982@qq.com
2015年9月28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