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残联建立党员干部扶贫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4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联办发〔2015〕20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残联建立党员干部扶贫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市、州、县残联、省残联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湖北省残联建立党员干部扶贫联系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残联理事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有关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黄艳艳 027-87813982 hbcljgdw@126.com)
2015年8月13日
湖北省残联建立党员干部扶贫联系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湖北省残联深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活动实施方案》,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密切机关党员干部与基层残疾人的关系,切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推动残疾人“脱贫困、奔小康”,扎实推进全省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决定建立省残联党员干部扶贫联系点制度,开展直接联系残疾人活动。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通过建立省残联处室、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扶贫联系点、直接联系残疾人长效机制,准确了解基层残疾人工作动态,加强对基层残联工作的指导,及时倾听残疾人心声,帮助困难残疾人“脱贫困、奔小康”,进一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着力推动残疾人小康进程。
二、组织形式
1.结合全省各县(市、区)残疾人工作状况和扶贫片区县(市、区)残疾人扶贫工作状况,省残联每个处室、直属单位联系1-2个县(市、区)残联,机关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支部支委委员在联系点联系1家贫困残疾人户进行结对帮扶,并建立帮扶联系档案。
2.联系点5年一轮换,结对联系户的联系时间不少于1年,可以长期联系。
三、工作任务
1.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户,为残疾人办实事。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联系点、结对联系户每年至少1次。要深入社区、村组,同残疾人进行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的零距离接触,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倾听广大残疾人的心声,增进对残疾人的真挚感情。坚持做到从残疾人需要出发,为联系户解决具体困难,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每年至少为联系户办一件实事。把更多注意力放在困难残疾人身上,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成为他们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
2.加强调研,掌握基层残疾人工作动态。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结合当年全省残疾人工作重点,制定调研计划。每年到联系点蹲住式调研至少1次。要带着问题深入到乡镇(街办)、村、组、残疾人家庭开展调查研究,各单位每年至少形成调研报告1篇,为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建议。建立调研成果交流利用制度,提倡写短而精的调研报告,力求观点鲜明、深入实际、文风朴实。各分管领导要对分管处室联系点工作加强督导。
3.加强指导,推动重点工作在基层贯彻落实。根据省残联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安排,各处室、直属单位结合调研,全面了解联系点全县(市、区)残疾人工作整体情况,尤其是要了解重点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工作的督导和指导,主动为基层残联排忧解难,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
4.服务基层,解决发展难题。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通过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帮助基层残联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基层残联工作基础。要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不断总结基层残联工作经验,积极在基层残疾人工作实践中探索残疾人事业发展思路和工作对策,推动残疾人工作与时俱进。
四、工作要求
1.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担负起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残疾人工作,每年要确定任务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下到联系点,深入到残疾人户开展走访调研工作。
2.要严肃工作纪律。省残联驻点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深入基层,融入残疾人,求真务实,做好联系工作。
3.党员干部要树立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在联系点下到条件艰苦和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下到“老、少、山、库、穷”的地方去,结合我省扶贫片区攻坚任务,切实帮助困难残疾人排忧解难。
4. 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残联、残疾人情况将作为干部目标考核重要依据。省残联将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联系点工作情况汇报,互相交流经验,研究解决提出的相关问题,提高联系实效。
5.联系点县(市、区)残联接到通知后要迅速与省残联联系处室、直属单位对接,确定党员干部结对残疾人户,及时报联系处室、直属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残疾人登记表报机关党委,并向联系点残联反馈。
附件:1.省残联会领导联系基层残联情况表
2.省残联各处室、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联系扶贫点残联分配表
3.省残联各处室、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残疾人登记表
附件1:
省残联会领导联系基层残联情况表
会领导 |
联系县(市)残联 |
陶慧芬 |
郧县、郧西县、长阳县 |
熊新发 |
红安县 |
施李国 |
大悟县 |
朱志斌 |
南漳县、五峰县 |
陈三定 |
巴东县 |
杨 霞 |
崇阳县 |
杨丹珠 |
枣阳市 |
注:根据《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残联会领导联系基层残联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残联办发〔2014〕46号)有变动。
附件2:
省残联各处室、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联系扶贫点残联
分配表
单位 |
联系党员人数 |
联系县残联 |
单位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9 |
房 县 |
江传曾 |
027-87813983 |
神农架林区 |
||||
残工委办 |
2 |
孝昌县 |
周 平 |
027-87363005 |
维权处 |
3 |
麻城市 |
胡常荣 |
027-87363550 |
阳新县 |
||||
组联处 |
5 |
建始县 |
黄 杰 |
027-87831456 |
罗田县 |
||||
康复处 |
3 |
团风县 |
易 宁 |
027-87363912 |
蕲春县 |
||||
教就处 |
4 |
恩施市 |
蔡 卿 |
027-87814479 |
鹤峰县 |
||||
宣文处 |
4 |
丹江口市 |
李剑锋 |
027-87267923 |
郧西县 |
||||
计财处 |
5 |
张湾区 |
李先明 |
027-87306196 |
茅箭区 |
||||
人事处 |
3 |
保康县 |
杨丹珠 |
027-87712880 |
机关党委 |
2 |
长阳县 |
王改民 |
027-87363882 |
就业中心 |
4 |
通山县 |
陈远祥 |
027-87127661 |
通城县 |
||||
培训中心 |
5 |
英山县 |
肖家新 |
13659847197 |
宣恩县 |
||||
辅具中心 |
2 |
竹山县 |
徐明辉 |
027-87301805 |
竹溪县 |
||||
康复中心 |
3 |
咸丰县 |
班东升 |
027-87363722 |
来凤县 |
||||
福利基金会 |
2 |
秭归县 |
向 阳 |
027-87738582 |
艺术团 |
2 |
利川市 |
王玲萍 |
027-87128635 |
附件3
省残联各处室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残疾人登记表
省残联联系处室: 年 月 日
联系对象姓名 |
残疾类别及等级 |
家庭人口 |
家庭残疾人口 |
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况)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党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