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全国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联发〔2015〕22号
转发关于在全国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文化局,各大型企业残联:
中国残联、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5〕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将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
二、残疾人文化周的开展时间为2015年第三季度,各级残联和文化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把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办好办实,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三、各地要根据《通知》提出的活动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活动。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计划安排、有经费保障、有明显成效,切实满足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真正让残疾人受益。
四、请各地于2015年6月1日前将文化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残联宣文处,并将活动实施情况及时报送省残联网站。联系人:白丽莎,027-87814475,12661784@qq.com。
湖北省残联 湖北省文化厅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