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教师上岗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2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举办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教师上岗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
为使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教师岗位技能专业化、规范化,经省残联理事会同意,定于5月举办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教师上岗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7-22日(17日下午报到,22日下午离会)。
地点:瑞安王朝酒店(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027-50160555)
二、参训人员及要求
参训人员:残联系统定点康复机构的康复教师。
有关要求:1.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2.具备康复、教育、医学、护理、心理、社工、管理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3.具备一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的相关工作经验。
参加全国听力语言岗位培训未被通过的学员,由本人填报申报表,由康复机构送所在地残联康复科加盖残联公章后,统一上报至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三、培训教材及考核
培训教材:《听障儿童全面康复》和《听障儿童听能管理手册》。
培训考核:培训班将聘请省内外同行业专家授课,实操模拟训练与考核以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作为教学实操考核基地。学员先进行集中授课,实操模拟培训,培训结束时即进行考试。分理论和实操,分值权重4:6(理论考试总分40分,实操考核总分60分)。取得及格以上的考生可获得由省残疾人康复协会颁发的康复教师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当年没有通过考试的学员,第二年可以继续申报。
四、报名时间
请各地残联将参训对象申报表加盖地方残联公章,于5月15日前上报至省残疾人康复协会(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65号,省康复中心内)。
五、注意事项
请参训学员携带2张1寸免冠彩照。参训人员食宿由省残联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欣瑶 87673026;15827039591
附件:1.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教师上岗培训申请表
2.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教师上岗培训班课程安排
3.会址交通图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