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康办发〔2015〕6号
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康办发〔2015〕6号
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残联:
为完成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及其实施方案下达的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任务,今年,我省将继续发挥中国流动眼科手术车“复明九号”的作用,开展湖北省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现就项目实施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完成免费白内障手术3500例。其中,香港慈辉基金会捐助白内障手术500例。
二、救助对象
无手术禁忌症的贫困白内障患者。
三、经费来源
1.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资金。
2.省级项目补贴经费每例1000元,慈辉基金会捐助资金每例880元。
3.开展白内障复明工作县、市、区配套工作经费。
四、工作流程
1.根据工作要求,我省白内障复明手术包括中国流动手术车“复明九号”的工作任务,已于2015年开始移交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2.各级残联根据本地实际,向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提交项目申请和拟完成任务数,经康复中心同意后开展病源筛查,并登记建档。
3.确定本地手术医院,负责术前筛查、术后的治疗护理和跟踪服务,并协助手术车的医师开展其它工作。
4.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确定手术车赴各地开展工作时间,项目所在地残联组织白内障患者分期分批入院、手术。
5.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按实际完成手术数量与救助标准向项目地区残联拨付项目补贴经费。
五、工作要求
1.各级残联按自愿原则申请项目,确定承担项目后,应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做好项目宣传,选定手术医院,落实白内障手术的医保和新农合费用报销,组织病源筛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项目所在地医院要派出眼科医师一名以上、眼科护师二名以上,做好患者术前检查(心电图、血尿常规、空腹血糖、乙肝表面抗原、胸透、血压、眼睛等),填写粘贴好手术车病例的有关内容,做好术前准备、术后护理、术后消炎抗感染(口服消炎药7天以上、滴眼药一个月左右、住院护理一般在24小时以上)和跟踪服务。
3.请有意愿承担项目的市、县、区残联于2015年4月10日前提交书面项目申请,以邮寄或传真的方式上报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任务分配优先满足申请流动眼科手术车的市、县、区。
联系人:刘淑红 传真:027-87673038。
2015年3月18日
湖北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