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鄂残联办函〔2015〕3号

关于做好湖北省残疾人文学艺术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函〔20153

 

关于做好湖北省残疾人文学艺术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学艺术团体的组织建设,推动各类专业艺术协会组织文艺创作,培养人才,不断壮大残疾人文学艺术队伍,推动残疾人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中国残联拟成立中国残疾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以团体会员身份申请加入中国文联。我省也将着手筹备成立省级残疾人文联及相关文学艺术专业协会。现就残疾人文学艺术人才摸底统计及入会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底统计残疾人文学艺术家类别

(一)残疾人作家(文学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军事文学、影视文学、少数民族文学、文学理论等)。

(二)残疾人书法家(书法包括: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篆刻、硬笔等)。

(三)残疾人美术家(美术包括:中国画、油画、漆画、水彩画、壁画、连环画、漫画、动漫、雕塑、陶瓷、工艺美术等)。

(四)残疾人摄影家(摄影包括:新闻纪实摄影、艺术摄影、商业摄影、摄影理论等)。

(五)残疾人民间文艺家(民间文艺包括彩塑艺术、彩灯艺术、奇石艺术、民间音乐、玻璃内画、葫芦工艺、剪纸、风筝、泥塑、脸谱、彩蛋、草编、绳编、烙画、根雕、骨雕、毛猴、布贴画等民间工艺艺术,不必受限于上述项目)。

二、摸底统计残疾人文学艺术家的具体要求

(一)所有摸底统计的各类残疾人艺术家必须是现已加入中国文联所属县(市、区)级()以上各类文学艺术专业协会的会员。

(二)摸底统计对象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

(三)凡参与摸底统计的各类残疾人艺术家均需填写摸底统计表(见附件1-5)。

三、其它要求

(一)各地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尽快组织各类残疾人文学艺术家摸底统计,并将摸底统计结果集中整理后报送至省残联宣文处。

(二)为方便筹备成立残疾人文联及各文学艺术专业协会的工作,统一制作了入会申请表样式(见附件6)。各地在摸底统计时,须一并让摸底统计对象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县市级(含)以上各文学艺术专业协会会员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入选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本人文学艺术水准的文学艺术作品照片2-3张,个人2寸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写明县(市、区)及姓名),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三)请于2015313日前将摸底统计表格纸质和电子版分类报送省残联宣文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丽莎

联系电话:027-87814475

    箱:12661784@qq.com

    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27

附件:

1.残疾人作家摸底统计表

2.残疾人书法家摸底统计表

3.残疾人美术家摸底统计表

4.残疾人摄影家摸底统计表

5.残疾人民间文艺家摸底统计表

6.入会申请表样式

2015227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522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