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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办发〔2014〕100号

关于举办第七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7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发〔2014100

 

关于举办第七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的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残联,大型企业残联:
为进一步繁荣特教学校校园文化生活,发现和培养特殊艺术人才,提高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经研究,拟于20155月下旬举办第七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出时间、地点
暂定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演对象及名额

全省特教学校在校残疾学生均可参加本届汇演。参加比赛的代表队人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0人。其中,工作人员(包括领队、编导、辅导、陪护等)不得超过演员总数的1/4

三、节目要求

(一)内容应格调健康,反映残疾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

(二)节目分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曲艺及智残人综合节目六类,其中戏剧小品类包括话剧小品和戏剧片段。舞蹈类、器乐类节目时长均限制在7分钟内;戏剧小品和曲艺类节目时长限制在10分钟内;智残人综合节目时长不超过13分钟。

(三)各地以市、州、直管市、林区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加汇演上述六类节目,每个代表队每类参赛节目限额3个,总参赛节目限额为18个,可以空缺,但不可跨类别替补。

(四)凡2011年全省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之后创作或改编的作品均可参演(参加过历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的作品或在其基础上改编的作品不得参评),鼓励推出新人新作,创编有残疾人特色的新节目。

(五)声乐、器乐、舞蹈类节目演员必须为残疾人,健全人不得参与;戏剧小品、曲艺和智残人综合节目确需健全人协助演出的,健全人所占比例不能超过表演者的30%,且不能担任主要角色,健全人演员不作为表演者参加评比。未按此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节目参赛资格,并给予该代表队通报批评,取消该代表队总评成绩。

(六)歌伴舞属声乐类,演唱者必须为残疾人;戏剧小品类节目需要准备内容梗概(200字以内);本届汇演不接受舞伴歌节目。

四、工作要求

(一)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是四年一届的重大赛事,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

(二)本届汇演提前到5月举办,请各地尽早着手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三)本届汇演将挑选较为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汇演。

联系人:白丽莎

  话:02787814475

  邮:12661784@qq.com

                     20141215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412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