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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康办发〔2014〕11号

关于2014年新增国家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2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康办发〔201411


关于2014年新增国家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

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

2014年中央财政追加资金,新增我省1680例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14年至2015年,每年资助1680名智力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内进行系统康复训练,当年救助对象的康复训练可延后至第二年完成(任务分配见附件1)。

二、资助条件

受助儿童应符合以下条件:

——城乡有康复需求的智力残疾儿童,其中优先资助贫困智力残疾儿童。

——年龄不超过7岁(含)。

——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智力残疾儿童。

三、资助标准

中央财政为每名受助儿童提供每年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

四、工作流程

——确定康复训练定点机构。根据各地上报的申报机构情况表,省残联已确定了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见附件1)。省残联将与各定点机构、定点机构所在地残联签订目标责任书(附件2)。各定点机构需填报《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申请与审批表》(附件3)。此两项请各地于20141231日前报省残联康复处(联系人:刘崇慧,电话:027-87363167,邮箱:498747924@qq.com),康复处审核后报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备案。

——筛选资助对象。项目地区残联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智力残疾儿童筛查,选择符合救助条件的智力残疾儿童,由儿童家长(监护人)申请、村(居)委会公示并确认、报项目地区残联审核的方式,填写《智力残疾儿童申请与康复救助审批表》(附件4),经项目地区残联审核后,确定为项目受助对象并发放《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救助卡。

——实施系统康复。安排受助儿童到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评估,制定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进行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能力训练,建立康复训练档案,定期进行阶段评估,培训智力残疾儿童家长;机构康复每年不少于6个月,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天,有周康复课程和日康复流程安排,康复训练效果评估应达到有效以上;康复机构要专门组织受助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当机构的系统训练结束后,康复机构应注意做好社区、家庭康复的指导,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随访。详见附件5(注:附件5为基本要求)。

——做好转介服务。当地残联和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要重视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与学前(义务)教育的衔接,在持续康复训练的基础上,为达到一定能力的适龄儿童争取上学的机会,及时协调有关方面,为其入园、入学提供必要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够融入社会生活。

——做好统计、汇总及信息收集。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负责做好新收训智力残疾儿童登记和康复效果评估工作,组织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登记表》(附件6),承担任务地区残联审核后,定期将信息录入本年“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台账,经省级残联审核汇总后,于次年115日前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各地残联和项目执行单位负责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和存档。

——开展绩效评价。年度任务完成后,各地应对康复训练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的绩效评价结果达到相关标准的,在确定下一年度康复训练定点机构时优先考虑,不达标的予以淘汰。绩效评价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是国家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推动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该项目是目前正在实施的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基础上新增了2016万元的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尽快制定项目实施办法,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各地要充分挖掘残联、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以及社会多方面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资源,引导和发展更多康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承担项目任务;残联系统康复机构要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承担项目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要加大筛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作用,尽可能发现智力残疾儿童,开辟筛查绿色通道,让更多需要康复的智力残疾儿童在项目中受益;要培训家长,充分发挥家长的作用,促进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的延伸,保证康复效果的延续和康复任务的完成。地方残联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应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各地应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效果以及项目的安全。各项目地区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要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要将中国残联对项目实施中各环节的要求落实到位;要建立项目各类专门档案,记录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充分反映项目实施面貌;救助儿童要使用统一的救助卡。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并将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个人,要追究责任。

(三)扩大宣传,广泛动员各地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和扶助残疾人,让更多的康复机构、智力残疾儿童家长了解项目,积极参与到项目中。

(四)严格督导,保质保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国残联将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检查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组织实施、任务完成情况、康复效果、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社会宣传、经费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影响等方面。各地要建立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项目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省残联,好的经验与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要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通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力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救助对象的康复训练、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康复档案及培训教材等费用。年度项目经费由省残联根据各地任务数核算,会同省财政厅报省政府审批后,根据省级国库管理要求,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地区财政局;各项目地区残联应及时向定点机构核拨项目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七、质量控制指标

1.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100%

2.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3.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90%

4.家长培训率100%

5.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85%

6.组织受助儿童开展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附件:

1.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任务分配表

2.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目标责任书

3.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申请与审批表

4.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智力残疾儿童申请与康复救助审批表

5.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服务规范

6.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登记表

7.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准入标准


                       2014年1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