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残工委办发〔2014〕16号
关于召开第五次全省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暨省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4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政残工委办发〔2014〕16号
关于召开第五次全省自强与助残
表彰大会暨省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的预通知
省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残工委,大型企业残工委、残联:
为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激励自强与助残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湖北省实施办法,研究部署残疾人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在新时期新起点上加快发展,拟于2014年12月中旬召开第五次全省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暨省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表彰湖北省自强模范、全省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残疾人之家、残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湖北省助残文明号。
(二)通报我省残疾人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三)传达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精神。
(四)听取部分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介绍贯彻落实两法情况。
(五)部分市、州政府残工委工作经验交流。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武汉市(宾馆待定)。
三、参加人员
(一)省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领导1人。
(二)各市、州政府及大型企业残工委主任。
(三)各市、州、大型企业残联理事长、办公室主任。
(四)受表彰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个人、助残文明号单位代表、残疾人之家及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代表。
四、会议要求
(一)请安排会议发言的省残工委成员单位做好发言准备,每个交流发言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其他成员单位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二)请各市、州、大中型企业残工委提交2014年工作总结,部分地区做好交流发言准备。
(三)发言材料及工作总结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通过邮箱报省残工委办公室,邮箱:zp365790607@163.com。
(四)参会人员没有特殊原因请准时参会,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请书面向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请假。
五、联系人及电话
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周 平 027-87363005 18696133355
李剑锋 13397138646
传 真:027-87276781
2014年11月21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