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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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办发〔2014〕82号

关于举办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2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发〔201482

 

关于举办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

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按照中国残联有关文件精神,定于1029-111日在汉举办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1029日下午报到,30日至31日培训,111日上午离会。

地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培训中心(简称“高法宾馆”,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38号,武汉体育学院西门对面)。

二、人员

参训人员从残联体育工作人员、特教学校体育老师、残疾人运动员、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残疾人托养康复机构工作人员、残疾人体育健身志愿者中推选产生。具体培训名额见附表。

参加培训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爱心和责任心,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讲解能力;原则上应从事残疾人工作或残疾人体育工作两年以上。已参加前几期培训的人员一般不再次参加本期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

根据《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和残疾人健身指导工作需要,讲解工作规范、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指导方法、活动组织方法,讲授残疾人运动员医学分级基本知识,残疾人轮椅健身操教学。

四、考核

学员以全脱产的形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结业证书。

五、经费

参加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各地承担;培训期间食宿和资料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地残联做好学员推荐工作,选派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报名及报到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各市州残联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带队。

2.请各地残联推荐学员时,把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与推动残奥运动、聋奥运动、特奥运动相结合,确保培训学员的人员数量和质量。培训期间学员不得请假。

3.学员报到时请携带22寸免冠彩照,学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以及太极扇。

4.请于20141023日前将培训班回执报省残联宣文处。

联系人:高文奇    

  话:027-87363931027-87814475

  真:027-87276781

  箱:52273297@qq.com

附件1:湖北省残疾人健身体育指导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北省残疾人健身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20141021

 

附件1

湖北省残疾人健身体育指导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单位

数量

武汉市

20

黄石市

9

襄阳市

12

十堰市

12

荆州市

12

宜昌市

14

荆门市

8

鄂州市

6

孝感市

10

黄冈市

12

咸宁市

9

随州市

6

恩施州

12

仙桃市

2

潜江市

2

天门市

2

神农架林区

2

武钢

1

东风

1

华新

1

大冶有色

1

江汉油田

1

合计

155

 

附件2 

湖北省残疾人健身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报名单位:                          填报时间:

学员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请于1023日前上报。填报不够可以自行加行。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410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