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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办函〔2014〕12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函〔2014 12

 

关于做好2014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湖北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经湖北省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内容变动说明

按照中国残联“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规范统计指标,严格控制和审批下发统计报表”的要求,2014年统计制度基本保持了与2013年统计制度的衔接一致,以保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的延续性,同时兼顾业务工作需要对少量指标进行了调整,指标总量基本保持。

(一)  快报制度

快报统计时间调整为当年11-930日。

新增“残疾人服务设施”领域的内容统计;个别业务指标进行了调整。

(二)年报制度

组织建设领域新增《助残社会组织机构登记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文化和专门协会等业务领域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并完善了指标解释。

(三)台帐制度

新增《电视手语栏目登记表》、《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登记表》、《残疾人题材公益广告登记表》、《专门协会人员登记表》、《助残社会组织机构登记表》、《专门协会机构登记表》子表《专门协会内设委员会及挂靠机构情况》、《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登记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登记表》、《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办理情况登记表》9张表。《专门协会机构登记表》以原《地市、县(市、区)残联专门协会社团登记表》为基础,对指标和填报口径进行了较大调整。

康复、教育、扶贫、社会保障、组织建设、服务设施、信息化等业务台帐中个别指标及枚举选项有所调整。

二、   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1.快报。

报送时间:20141010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411日至2014930日。

2.年报。

报送时间:201515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411日至20141231日。

3.台帐。

报送时间:201415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411日至20141231日。

(二)上报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在线上报数据。

各单位收到年报数据审核通过的确认通知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审定后的一份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年报数据与台账汇总表数据(以封面公章、主管理事长签章和填报人签章为有效)以及三份正式印发的统计公报(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邮寄至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快报和台账明细数据只须逐级通过网络版系统报送电子数据,不需报送打印文本。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 尘

联系电话:027-87316237

电子邮箱:15208727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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