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联发〔2014〕71号
关于广泛开展阳光行动暑期集中活动关于广泛开展阳光行动暑期集中活动
发布时间:2014-07-2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联发〔2014〕71号
关于广泛开展阳光行动暑期集中活动
深入推进志愿助残结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残联、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根据《湖北省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深入推进志愿助残结对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4〕35号)要求,为进一步动员广大青年参与助残志愿服务,全面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决定,在暑期集中开展阳光行动,深入推进志愿助残结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省、市、县三级团组织与残联系统联动,开展志愿助残暑期集中性服务活动。按照“基层团组织或青年志愿者团队+残疾青少年+接力”的项目实施模式,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团队与助残机构、特教学校、社区及残疾青少年家庭建立结对关系。计划用4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建立2500支基层志愿服务团队,与持残疾人证的21.3万余名残疾青少年及其家庭建立结对服务关系。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建立500支左右的志愿服务团队,覆盖残疾青少年5万名左右(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持证残疾青少年人数详见附件1)。
二、活动主题
心手相牵 共享阳光
三、工作安排
(一)广泛开展阳光行动暑期集中活动。
1.开展一次集中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基层志愿服务团队在7月、8月、9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助残志愿服务活动。针对不同的残疾类型设计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帮助他们走出家庭,融入社会,感受关爱。
2.组织一次志愿助残结对签约仪式。部署各级团组织和基层志愿服务团队普遍与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助残机构、特教学校、社区及残疾人家庭签订结对服务协议,明确服务计划,细化志愿服务内容及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举行集中签约仪式,增强影响力。
3.开展一次残疾人心愿征集及圆梦活动。征集、筛选一部分残疾青少年的合理心愿,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圆梦活动,帮助残疾青少年满足心愿。
4.开展一次主题微活动。充分利用各级青年志愿者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主题微活动,通过晒心愿、晒结对、晒服务等方式,对各类志愿助残服务活动进行微直播。地市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微博至少要发布原创信息5条以上,转发有关信息10条以上,并与网友加强互动,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青年志愿者微博体系影响力。
(二)系统开展摸底结对工作。
1.摸清底数。各级团组织与残联系统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属地原则,全面摸清辖区内残疾青少年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摸清助残机构情况,摸清服务需求,建立摸底数据档案,确保信息真实准确。2014年年底前,各级团组织与残联系统密切配合,完成摸底工作,为深入推动阳光行动奠定基础。
2.系统结对。按照“结对+接力”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辖区内各类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等基层志愿服务团队,与持证残疾青少年所在单位(社区)开展结对工作。要注重加强统筹规划,避免多个志愿服务团队与一个助残机构重复结对。已经结成对子的,要尊重结对双方的意愿,深化结对服务内容和形式。鼓励倡导结对双方签订服务协议,确定服务计划,明确服务内容。各级团组织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实现与辖区内残疾青少年结对超过25%。
3.建立骨干队伍。选拔一批工作热情高、有助残服务经历、有较强组织能力的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负责人作为阳光行动的骨干力量,加强培养,逐级培训,给予重点支持和指导,打造一支助残志愿服务的骨干队伍。
(三)大力推广志愿助残项目。
1.建立阳光行动项目库。团省委建立省级阳光行动项目库,广泛征集、筛选一批基层志愿助残项目,加强宣传引导,制定管理制度,争取政策保障。省残联将阳光行动项目纳入李嘉诚基金会“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申报范围,积极予以扶持。2014年年底前完成选报30个项目,纳入全国阳光行动项目库。各市州团委今年年底前要上报2-3个志愿助残服务项目,纳入省级阳光行动项目库。
2.公布一批志愿助残需求信息。征集、统计一批残疾人较为集中的托养机构、康复机构、特教学校等助残机构的志愿服务需求信息,集中向社会公布推介,为广大青年志愿者及助残爱心企业、人士搭建信息平台。
3.公布一批助残志愿服务团队的招募信息。动员基层团组织和志愿服务团队广泛发布招募助残志愿者的需求信息,建立加强助残志愿者队伍,依托助残项目,公开招募信息。注重搭建和畅通社会各界参与志愿助残的渠道,重点招募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青年志愿者,提升志愿助残服务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协作。各级共青团和残联组织要紧密联系,进一步落实“省、市、县三级团委和残联党组负责”的要求,定期召开推进会,加强分工协作,整合各部门资源,合力推动工作。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制定主题日具体活动方案,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二)深入调研,务实推动。要加强调研,做深做细摸底结对工作。各县(市、区)团委和残联要建立结对台帐。注重结合青年志愿者和残疾人双方的实际情况,务实推动结对工作。注重及时汇总结对数据,请各市州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联合残联有关部门填写《阳光行动结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做好摸底结对工作。
(三)加强管理,注重建设。各地要加强对结对志愿服务团队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定期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着力建立完善结对机制,依托社区、助残机构等助残服务阵地,搭建服务对接平台。请各市州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联合残联有关部门填写《2014年下半年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结对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并于7月28日前上报团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和省残联组织联络处。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残联要积极与各类新闻媒体沟通,广泛传播志愿助残理念,普及助残知识。要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加强青年志愿者微博体系联动,全面展现各地主题日活动及志愿助残工作的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助残志愿者的感人事迹,选树优秀典型。各市州年底前选报1-2名优秀助残志愿者报团省委行动指导中心和省残联组联处。
请各市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及时填写《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团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团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联 系 人:程斯玮
联系电话:027-87238790
电子邮箱:hbzhiyuanzhe2012@126.com
省残联组联处
联 系 人:江传明
联系电话:027-87363923
电子邮箱:hbclzlc@163.com
附件:
1.2014年下半年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结对工作计划表
2.阳光行动结对情况统计表
3.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4年7月1日
附件1
2014年下半年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结对工作计划表
序号 |
市、州 |
持残疾人证的残疾青少年数 |
拟结对人数 |
拟结对志愿服务团队数 |
拟结对覆盖率 |
1 |
武汉市 |
28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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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石市 |
1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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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襄阳市 |
20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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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荆州市 |
20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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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宜昌市 |
1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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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十堰市 |
13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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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孝感市 |
17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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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荆门市 |
9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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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鄂州市 |
5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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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黄冈市 |
27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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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咸宁市 |
12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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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随州市 |
6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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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恩施州 |
1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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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省辖县级单位 |
9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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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13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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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残疾人证的残疾青少年数为中国残联提供的实时数据,各市州以填报时数据为准。
2.此表填报日期为2014年7月28日前。
附件2
阳光行动结对情况统计表
市(州) 团委分管领导(签字):
地区名称 |
残疾 青少年数 |
残疾青少年家庭数 |
助残机构数量 |
结对青年志愿者组织/基层团组织数 |
助残结对数 |
参与结对的青年志愿者数 |
备注 (数据来源等) |
市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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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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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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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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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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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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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注:1.助残机构指残疾人较为集中的托养机构、康复机构、就业培训基地、就业扶贫基地、特教学校、助残站点等。
2.残疾青少年指35周岁以下的残疾人群体。
3.此表请于10月28日前汇总上报。
附件3
阳光行动暑期集中活动情况统计表
市(州): 团委分管领导(签字):
具体项目 |
主要内容 |
备注 |
领导批示 |
批示人姓名职务: 批示日期: 批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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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形式 |
开展集中服务活动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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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残疾青少年家庭 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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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志愿助残结对协议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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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残疾青少年心愿 个 完成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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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微活动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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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