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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发〔2014〕32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发〔201432

 

关于开展2014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残联、团委,各大专院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精神,积极培育、大力宣传残疾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他们的精神风貌,决定2014年继续在“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以下简称“励志奖”)评选活动。为做好我省“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中国籍残疾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全国共推荐“励志奖”候选人36名,从中产生“励志奖”获得者10名,其余26名候选人获得提名奖(我省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励志奖”候选人应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学校二等以上优秀奖学金;

4.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5.曾获得过“励志奖”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奖励办法

授予“励志奖”获得者荣誉证书,每人颁发奖金1万元;获得“励志奖”提名者,每人颁发奖金3000元;“励志奖”获得者不兼得提名奖励。

四、评选推荐程序

1.普通高校推荐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于2014430日前将其登记表及电子版报送省残联。

2.省残联和团省委按照所分配候选名额,共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于2014510日前将其登记表及电子版报至北京“励志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3.评选委员会评审,分别确定“励志奖”和提名奖人员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评选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候选人要在学校和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简历、照片和先进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宣传,展示残疾大学生风采。

4.严肃评选纪律。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视情作出处理。

六、评选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残联教育就业处

联系人:田李莲

联系电话:15907126887

电子邮箱:tianlilian@126.com

地址及邮编:武昌付家坡一路25号,430070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柯建锋

联系电话:027-87232535

附件:

1.“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候选人登记表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449


附件

“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

候选人登记表

    ___________

所在高校 ___________

手机号码 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残疾

类别

残疾人证号

 

身份证号

 

所在高校、系(院、所)及专业

通讯地址及邮编

 

本人简历

 

何时曾获何种荣誉称号或奖励

 

个人事迹(要求800字以内,内容真实、具体)

所在高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省级团委

签署意见并盖章

       

省级残联

签署意见并盖章

       

评选委员会意见